简易程序与快速办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定性为走私的行政处罚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案件,不包括定性为走私的处罚案件。对于旅检渠道查获走私货物、物品价值在五万元以下的,事实清楚,当事人书面申请、自愿认错认罚且有其他证据佐证的行政处罚案件,海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审核、审批等环节,快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