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国海关仅接受下列用途的进境ATA单证册: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供陈列或使用的货物;
(2)专业设备和商业样品;
(3)用于体育比赛、体育表演及训练等所必须的体育用品。
请贵司根据自己公司拟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能够适用ATA单证册。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