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1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的规定,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超出上述规定的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印刷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个人携带、邮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50册(份)的;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其他构成货物特征的。
印刷品的行邮税税率为:13%,行邮税税金=完税价格*行邮税税率。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