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税则号列申报不实的案件,根据当事人对税号申报不实的发生是否具备主管故意的认定不同,定性不同。当事人对税号申报不实存在主观故意,且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应当定性走私;当事人对税号申报不实不具有主观故意,而是存在过错的,应当定性未违规。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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