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直属海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其有效期如下:(一)含有或者可能含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特殊物品,有效期为3个月。(二)含有或者可能含有其他病原微生物的特殊物品,有效期为6个月。(三)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物品,有效期为12个月。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