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的公告》,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但是,海关对于邮递进境物品是有数额限制的,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日本邮寄过来的个人自用衣服和鞋子,若包裹含有2件或2件以上货物,邮寄1千人民币以内价值的货物按个人物品申报,价值超过1千人民币按普通货物进口缴纳税金。目前没有对日本邮寄的个人自用日常旧衣服、鞋的减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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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