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价格磋商指海关在使用除成 交价格以外的估价方法时,在保守商业秘密的基础上,与纳税义务人交换彼此掌握的用于确定完税价格的数据资料的行为。价格磋商并不必然导致海关发出《价格质疑通知书》。
海关提出价格质疑的程序一般包括:(1)对价格提出质疑;(2)发出《价格质疑通知书》,要求配合提供价格资料;(3)被质疑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说明材料,价格资料和证据;(4)海关审核企业提供的资料,接受或者做下一步的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