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燃油附加费是指由于燃油价格上涨,使船舶的燃油费用支出超过原核定的运输成本中的燃油费用,船公司在不调整基本运价的前提下,为补偿燃油费用的增加而加收的附加费。此外,在已经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情况下,如果发生燃油价格又突然上涨,且幅度较大,船公司还会在正常收取燃油附加费外增收紧急燃油附加费。二者本质上都属于运输及相关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燃油附加费、紧急燃油附加费本质上属于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且发生在输入地点起卸前,应作为运费的组成部分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高级企业合规师。目前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等法律服务。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有效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