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向海关提交《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海关报检,接受海关监管。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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