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贵司委托的货代公司在进口时报错价格导致税款损失,这种情况可能会被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的“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如果贵司在该申报不实案件中并没有任何的过错,那么则可能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