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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氮化镓做转口贸易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4-07-14 23:51:21  浏览:55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在过去有做氮化镓的内贸,近期接到外商的需求,但考虑到这属于两用物项不方便直接出口到外商所在的国家。请问我可以通过转口贸易的方式经第三国中转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氮化镓的转口贸易是有风险的。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了氮化镓(包括但不限于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0001901、3818009001、3825690001)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而根据《出口管制法》第十三条,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综合考虑出口目的国家或者地区等因素,对出口经营者出口管制物项的申请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如果贵司以转口贸易的方式出口,如现申请出口至中转国的出口许可证,再经该国发往实际收货国家或地区,则有伪报运抵国的风险,可能构成走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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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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