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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进料加工手册时可先不申报单耗吗?
发布时间:2024-09-26 16:00:00     浏览:25次
问题描述:
我公司准备设立进料加工手册,因产品制作工艺复杂,目前还不能准确申报单耗,请问是否可以在报核前申报单耗?
兰迪海关部-谢婷婷: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十四条,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手册设立环节向海关进行单耗备案。加工贸易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申报单耗的,应当留存成品样品以及相关单证,并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在报核前申报单耗。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谢婷婷/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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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民盟盟员。自202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至今,跟随指导律师参与完成多起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案件的辩护,部分辩护案件取得无罪、不起诉或缓刑处理。致力于海关领域法律服务,专注于海关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边境贸易合规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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