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示
- 行政长官 | 第222/2020号 | 2020年11月24日发布 | 2021年1月1日实施 | 禁止出口/进口品
禁止进口及转运作为本批示组成部份的附表所载的货物至澳门特别行政区
- 现行有效
- 批示
- 行政长官 | 第166/2020号 | 2020年8月17日发布 | 2020年8月18日实施 | 禁止出口/进口品
禁止进口及转运作为本批示组成部份的附表所载的货物至澳门特别行政区
- 现行有效
- 法例
- 立法会 | 香港法例第207章 | 2020年7月9日发布 | 2020年7月9日实施 | 进出口监管
本条例旨在就管制植物、植物病虫害及泥土的进口,就防止植物病虫害的蔓延,以及就附带与相关的事宜订定条文。
- 现行有效
- 批示
- 行政长官 | 第164/2019 | 2019年10月21日发布 | 2019年10月22日实施 | 禁止进口/出口品
禁止进口及转运《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所列的且载于作为本批示组成部份的附表的化学品至澳门特别行政区。
- 现行有效
- 批示
- 行政长官 | 第48/2019号 | 2019年4月8日发布 | 2019年4月9日实施 | 禁止出口/进口品
鉴于石棉可分裂成非常幼细的纤维,在释出后能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且被吸入后可引致严重疾病,如石棉沉着病、肺癌及间皮瘤等,基于公共利益,有需要采取适当措施管制石棉的进口及转运,以保护环境质素及市民的健康;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