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令
- 总督 | 第7/96/M号法令 | 1996年1月29日发布 | 1996年1月29日实施 | 对外贸易
从事转运活动要求有关经济参与人必须对财货之发送、接收及流通之各种多样及繁复之活动具备广泛知识。为使转运人适当从事转运活动并且具备可满足所获交托利益之条件,要求公司在设立时须具备适当之法律、经济及财政架构。
- 现行有效
- 法令
- 总督 | 第18/94/M号法令 | 1994年4月11日发布 | 1994年4月11日实施 | 对外贸易
外港新客运码头之投入运作,以及不久澳门国际机场之投入运作,除需要在该等基础设施中设立必要之海关检验设施外,尚应设立一些国际过境区常有之设施,以增加澳门作为东南亚国际航线中一站之魅力。因此,借艳其他国家或地区之规定,制定有关国际过境区“免税商店 ”或“duty free shops ” 之法律框架,以规范其设立、运作及监察。
- 现行有效
- 法令
- 总督 | 第79/92/M号法令 | 1992年12月21日发布 | 1992年12月21日实施 | 对外贸易
为符合现今需求,藉看本法规对储藏应纳消费税货物于专门仓库之业务予以规范,而该等货物系以暂时进口制度输入本地区者。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