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全站检索 请返回首页)
  • 对外贸易管理
  •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 加工贸易管理类
  • 进出口商品检验类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类
  • 行政处罚与走私犯罪
  • 复议与法律救济
  • 产业(商品)贸易政策
  • 国别(地域)贸易政策
  • 出入境管理类
  • 国别(地域)贸易政策
    分类检索
    法库分类
    中国-欧盟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61号 | 2024年5月16日发布 | 2024年5月16日实施 | 中国-欧盟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荷兰王国农业、自然及食品质量部关于中国从荷兰输入猪遗传物质检疫和卫生条件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荷兰猪精液进口。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