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74号 | 2024年11月13日发布 | 2025年1月1日实施 | 通关综合
2024年11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74号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 规范性文件
- 入境管理局 | 2024年第9号 | 2024年11月15日发布 | 2024年11月20日实施 | 旅客通关及邮寄物品
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湾口岸、珠海市拱北口岸,试点升级部分边检快捷通道,因私经常往来港澳地区人员可经“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
- 自2024年11月20日起生效
- 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73号 | 2024年10月28日发布 | 2024年12月1日实施 | 转关货物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7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订,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 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
- 规章
- 海关总署 | 第273号令 | 2024年10月28日发布 | 2024年12月1日实施 | 海关通关综合
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等33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 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 规章
- 海关总署 | 海关总署令第272号 | 2024年10月28日发布 | 2024年12月1日实施 | 海关税法规
本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05年1月4日海关总署令第124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和2009年8月19日海关总署令第184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 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 | 公告2024年第143号 | 2024年9月28日发布 | 2024年9月28日实施 | 减免税
2024年9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38号 | 2024年9月27日发布 | 2024年10月1日实施 | 减免税
2024年9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监管办法》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等 | 公告2024年第143号 | 2024年09月28日发布 | 2024年10月01日实施 | 减免税
为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现将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公布如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137号 | 2024年9月20日发布 | 2024年10月15日实施 | 进出口货物转关
2024年9月20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启动出口货物铁公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
- 自2024年10月1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