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47号 (关于对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徽记的海关保护备案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3-06-25 06:00:00   来源:海关总署官网   浏览/5641次   打印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公告2002年第47号
发布日期:
 2003年8月7日
实施日期:
 2003年8月7日
法律类别: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规
效力层级:
 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失效,经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8号宣布失效

海关律师提示:2024年12月20日,本公告已经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8号宣布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47号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最近就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徽记向海关总署提出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并已获海关总署核准。现将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徽记的海关保护备案情况公布如下:
  权利人: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权利名称: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徽记(见附件)
  任何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进出口侵犯上述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徽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三年八月七日

附件
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暨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
组织委员会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