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号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
发布时间/2018-01-31 00:00:00   浏览/3597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号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31日  【实施日期】2018年02月01日
【法律类别】海关税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171220日,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将该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见附件)予以发布,自20182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税款缴款书.tif

2.退税申请书(格式一).tif

3退税申请书(格式二).tif

4收入退还书.tif

5.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tif


海关总署

201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