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0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5 10:17: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9738次   打印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公告2018年第140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实施日期:
 2018年11月1日
法律类别:
 旅客通关及寄递物品
效力层级:
 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失效,经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5号废止

海关律师提示:本公告已失效,经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5号废止。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8〕49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6年第25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2),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