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15 20:00:00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浏览/1409次   打印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字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5日 【实施日期】2021年02月01日
【法律类别】外汇与跨境支付管理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进行修订,形成《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请你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予以落实,同时做好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