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认监委 | 【发文字号】ZKSJ〔2020〕02861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30日 | 【实施日期】2020年04月30日 |
【法律类别】进出口商品认证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 效 性】 已失效,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第36号废止 |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
说明
1.对于电气电子产品,除电信终端设备、电焊机、防爆电气,适用范围仅限于可直接或间接连接到大于36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供电电源的产品。
2.对于电气电子产品,除车载移动用户终端、防爆电气或特别说明外,专为汽车及摩托车、火车、船舶、飞机设计、制造和使用的、具有专门设计和安装结构的产品不在CCC认证范围内。
3.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功能和用途的多功能产品,以产品的主要功能和主要使用目的进行归类,多功能产品应符合主要功能产品的适用标准及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同时兼顾其他功能产品对应的适用标准及认证实施规则要求。
4.适用产品界定应当结合"对产品种类的描述"和"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及"说明"等内容,并以此判定产晶是否属于认证范围。
5.产品列举不一定包括所有可能存在的产品名称,未列举的产品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相应描述界定,
6.*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A(自选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所标记产品为实施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的产品。
一、 电线电缆 ( 3 种 ) 1.不包括阻燃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缆、裸电线、 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架空绝缘电缆、通信电缆和光缆、绕组线产品; 2.不包括认证依据标准中未列明的型号、规格。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1. 电线组件 ( 0101 ) | 适用于家用和类似一般设备所用的 电线组件 ( 即,由带不可拆线插头和 不可拆线的连接器的软缆或软线构 成的组件) 和互连电线组件 ( 即,由 带有不可拆线插头连接器和不可拆 线的连接器的软缆或软线构成的组 件 ) 。 |
电线组件 | 包括带有以下规格连接器的电线组件: 1.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0.2A 连接器 2.用于冷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2.5A 连接器 3.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2.5A 连接器 4.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6A 连接器 5.用于冷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6.用于热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7.用于酷热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8.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9.用于冷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6A 连接器 10.用于酷热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6A 连接器 11.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16A 连接器 12.互连电线组件 13.Y 型电线组件 14 Y 型互连电线组件 |
适用标准: GB/T15934 GB/T26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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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额 定 电 压 450/750V 及以下橡 皮 绝 缘 电 线 电 缆 (0104) |
1. 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50/750V的 动力装置用电缆; 2.橡皮绝缘; 3.铜芯; 4.单芯电缆。 |
耐热橡皮绝缘 电缆 |
具有良好的耐热特性。 60245 IEC 03 (YG) 300/500V 0.5 ~ 16 ( 1 芯 ) 60245 IEC 04 (YYY) 450/750V 0.5 ~ 95 ( 1 芯 ) 60245 IEC 05 (YRYY) 450/750V 0.5 ~ 95 ( 1 芯 ) 60245 IEC 06 (YYY) 300/500V 0.5 ~ 1 ( 1 芯 ) 60245 IEC 07 (YRYY) 300/500V 0.5 ~ 1 ( 1 芯 ) |
适用标准: GB/T5013.3 GB/T5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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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50/750V的 动力装置用电缆; 2.橡皮覆盖层; 3.铜芯; 4.单芯电缆。 |
橡皮绝缘电焊 机电缆 |
1.具有良好的柔软性; 2.用于连接电焊机和焊钳。 60245 IEC 81 (YH) 16 ~ 95 ( 1 芯 ) 60245 IEC 82 (YHF) 16 ~ 95 ( 1 芯 ) |
适用标准: GB/T5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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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50/750V的 动力装置用电缆; 2.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若有护套) ; 3.铜芯。 |
橡皮绝缘电梯 电缆 |
用于电梯等场合 (不用于高速电梯和高层建筑用 电梯 ) 。 60245 IEC 70 ( YTB ) 300/500V 0.75 ~ 1 ( 6 芯 ~ 30 芯 ) 60245 IEC 74 ( YT ) 300/500V 0.75 ~ 1 ( 6 芯 ~ 30 芯 ) 60245 IEC 75 ( YTF ) 300/500V 0.75 ~ 1 ( 6 芯 ~ 30 芯 ) |
适用标准: GB/T5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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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50/750V的 动力装置用电缆; 2.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 3.铜芯。 |
通用橡套软电 缆电线 |
用于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各种移动电器的电源 连接。 60245 IEC 53 (YZ) 300/500V 0.75 ~ 2.5 ( 2 芯 ~ 5 芯 ) 60245 IEC 57 ( YZW ) 300/500V 0.75 ~ 2.5 ( 2芯 ~ 5 芯 ) 60245 IEC 66 (YCW) 450/750V 1 ~ 400 ( 1 芯 ~ 5 芯 ) 60245 IEC 58 (YS) 300/500V 0.75 ~ 1.5 ( 1 芯 ) 60245 IEC 58f ( YSB ) 300/500V 1.5 ( 2 芯 ) YQ-300/300V 0.3 ~ 0.5 ( 2 芯 ~ 3 芯 ) YQW-300/300V 0.3 ~ 0.5 ( 2 芯 ~ 3 芯 ) YZ-300/500V 0.75 ~ 6 ( 2 芯 ~ 6 芯 ) YZW-300/500V 0.75 ~ 6 ( 2 芯 ~ 6 芯 ) YZB-300/500V 0.75 ~ 6 ( 2 芯 ~ 6 芯 ) YZWB-300/500V 0.75 ~ 6 ( 2 芯 ~ 6 芯 ) YC-450/750V 1 ~ 400 ( 1 芯 ~ 5 芯 ) YCW-450/750V 2 5 ~ 150 ( 2 芯 ~ 5 芯 ) |
适用标准: GB/T5013.4 JB/T87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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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50/750V的 动力装置用电缆; 2.橡皮绝缘和橡皮保护层 (若有保护 层 ) ; 3.铜芯。 |
橡皮绝缘编织 软电线 |
用于照明灯具、家用电器的电源连接。 60245 IEC 89(RQB ) 300/300V 0.75 ~ 1.5( 2 芯 ~ 3 芯 ) RE-300/300V 0.3 ~ 4 ( 2 芯 ~ 3 芯 ) RES-300/300V 0.3 ~ 4 ( 2 芯 ) |
适用标准: GB/T5013.8 JB/T87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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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H-300/300V 0 3 ~ 4 ( 2 芯 ~ 3 芯 ) | ||||||||||
3. 额 定 电 压 450/750V 及以下聚 氯乙烯绝缘电线电 缆 ( 0105 ) |
1. 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50/750V的 动力装置用电缆; 2.聚氯乙烯绝缘; 3.铜芯、铝芯; 4.单芯电缆。 |
聚氯乙烯绝缘 无护套电线电 缆 |
1.用于固定布线; 2.可用于工业,大量用于家庭 (如照明、空调的 动力线路) 。 60227 IEC 01 (BV) 450/750V 1.5 ~ 400 ( 1 芯 ) 60227 IEC 02 (RV) 450/750V 1.5 ~ 240 ( 1 芯 ) 60227 IEC 05 (BV) 300/500V 0.5 ~ 1 ( 1 芯 ) 60227 IEC 06 (RV) 300/500V 0.5 ~ 1 ( 1 芯 ) 60227 IEC 07(BV-90) 300/500V 0.5~2.5( 1 芯 ) 60227 IEC 08(RV-90) 300/500V 0.5 ~ 2.5 ( 1 芯 ) BV-300/500V 0.75 ~ 1 ( 1 芯 ) BLV-450/750V 2.5 ~ 400 ( 1 芯 ) BVR-450/750V 2.5 ~ 185 ( 1 芯 ) |
适用标准: GB/T5023.3 JB/T87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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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50/750V的 动力装置用电缆; 2.聚氯乙烯绝缘和聚氯乙烯护套; 3.铜芯、铝芯。 |
聚氯乙烯绝缘 聚氯乙烯护套 电缆 |
用于固定布线。 60227 IEC 10(BVV) 300/500V 1.5 ~ 35 ( 2 芯 ~ 5 芯 ) BVV-300/500V 0.75 ~ 185 ( 1 芯 ) BLVV-300/500V 2.5 ~ 185 ( 1 芯 ) BVVB-300/500V 0.75 ~ 10 ( 2 芯 ~ 3 芯 ) BLVVB-300/500V 2.5 ~ 10 ( 2 芯 ~ 3 芯 ) |
适用标准: GB/T5023.4 JB/T87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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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50/750V的 动力装置用电缆; 2.聚氯乙烯绝缘和聚氯乙烯护套 (若 有护套) ; 3.铜芯。 |
聚氯乙烯绝缘 软电缆电线 |
1.用于固定布线; 2.具有一定的可移动性。 60227 IEC 41 (RTPVR) 300/300V ( 2 芯 ) 60227 IEC 43 ( SVR) 300/300V 0.5 ~ 0.75 ( 1 芯 ) 60227 IEC 52(RVV) 300/300V 0.5 ~0.75( 2 芯 ~ 3 芯 ) 60227 IEC 53(RVV) 300/500V 0.75 ~2.5( 2 芯 ~ 5 芯 ) 60227 IEC 56 (RVV-90) 300/300V 0.5 ~ 0.75 ( 2芯 ~ 3 芯 ) 60227 IEC 57 (RVV-90) 300/500V 0.75 ~ 2.5 ( 2 |
适用标准: GB/T5023.5 JB/T87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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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 ~ 5 芯 ) RVV-300/500V 0.5 ~ 10 ( 2 芯 ~ 41 芯,不含 2 芯 1.0 产品 ) RVS-300/300V 0.5 ~ 6 ( 2 芯 ) RVB-300/300V 0.5 ~ 6 ( 2 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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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50/750V的 动力装置用电缆; 2.聚氯乙烯绝缘和聚氯乙烯护套; 3.铜芯。 |
聚氯乙烯绝缘 聚氯乙烯护套 电梯电缆和挠 性连接用电缆 |
1. 电梯、升降机随行用; 2.挠性连接用。 60227 IEC 71f ( TVVB ) 300/500V 0.75 ~ 1 ( 3芯 ~ 24 芯,不含通信单元的产品) 60227 IEC 71f ( TVVB ) 450/750V 1.5 ~ 25 ( 3芯 ~ 12 芯 ) TVVB-300/500V 0.5 ~ 1( 3 芯 ~60 芯,其中 0.75 ~ 1 ( 3 芯 ~ 24 芯 ) 仅限包含通信单元的产品) 60227 IEC 71c (TVV) 300/500V 0.75 ~ 1 ( 6 芯 ~30 芯 ) 60227 IEC 71c (TVV) 450/750V 1.5~25( 4 芯 ~ 30 芯 ) |
适用标准: GB/T5023.6 JB/T87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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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50/750V的 动力装置用电缆; 2. 聚氯乙烯绝缘和耐油聚氯乙烯护 套; 3.铜芯。 |
聚氯乙烯绝缘 耐油聚氯乙烯 护套软电缆 |
1.用于机床、起重运输设备在内的机器各部件间 的内部连接; 2.有屏蔽型和非屏蔽型,屏蔽电缆用于有中等水 平电磁干扰的场合; 3.具有较好的耐油性。 60227 IEC 74 ( RVVYP ) 300/500V 0.5 ~ 2.5 ( 2芯 ~ 60 芯 ) 60227 IEC 75 ( RVVY ) 300/500V 0.5 ~ 2.5 ( 2芯 ~ 60 芯 ) |
适用标准: GB/T5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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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50/750V的 动力装置用电缆; 2.聚氯乙烯绝缘和聚氯乙烯护套 (若 有护套) ; 3.铜芯。 |
聚氯乙烯绝缘 安装用电线 |
用于电器、仪表、电子设备和自动化装置的内部。 AV-300/300V 0.08 ~ 0.4 ( 1 芯 ) AV-90-300/300V 0.08 ~ 0.4 ( 1 芯 ) AVR-300/300V 0.08 ~ 0.4 ( 1 芯 ) AVR-90-300/300V 0.08 ~ 0.4 ( 1 芯 ) |
适用标准: JB/T87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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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RB-300/300V 0. 12 ~ 0.4 ( 2 芯 ) AVRS-300/300V 0. 12 ~ 0.4 ( 2 芯 ) AVVR-300/300V 0.08 ~ 0.4 ( 2 芯 ~ 30 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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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50/750V的 动力装置用电缆; 2.聚氯乙烯绝缘和聚氯乙烯护套 (若 有护套) ; 3.铜芯; 4.金属编织或缠绕屏蔽。 |
聚氯乙烯绝缘 屏蔽电线 |
1.用于电器、仪表和电子设备及自动化装置; 2.具有良好的屏蔽性能。 AVP-300/300V 0.08 ~ 0.4 ( 1 芯 ) AVP-90-300/300V 0.08 ~ 0.4 ( 1 芯 ) RVP-300/300V 0.08 ~ 2.5 ( 1 芯 ~ 2 芯 ) RVP-90-300/300V 0.08 ~ 2.5 ( 1 芯 ~ 2 芯 ) RVVP-300/300V 0.08 ~ 4 ( 1 芯 ~ 26 芯 ) RVVP1-300/300V 0.08 ~ 4 ( 1 芯 ~ 26 芯 ) RVVPS-300/300V 0. 12 ~ 2.5 ( 2×2 芯 ) |
适用标准: JB/T87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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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5 种)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4.插头插座 ( 0201 ) | 1.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 类似用途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 压在 50V 以上但不超过 440V 、额定 电流不超过 32A 的、带或不带接地触 头的插头和固定式、移动式插座; 2.也适用于装在电线组件中的插头和 装在电线加长组件中的插头和移动 式插座,还适用于作为电器的一个部 件的插头插座,在有关电器标准上另 有说明除外; 3.也适用于与器具组成一整体的和安 装在器具里或固定到器具上的插座; 4.对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固定式插座, 额定电流最大仅限为 16A。 |
1. 单相 两极插 头 、插座 、器 具插座; 2. 单相 两极 带 接地插头 、插 座、器具插座; 3. 三相插 头和 插座; 4.转换器; 5.延长线插座。 |
1.单相两极可拆线插头 2.单相两极带接地可拆线插头 3.单相两极不可拆线插头 4.单相两极带接地不可拆线插头 5.单相两极双用明装插座 6.单相两极双用暗装插座 7.单相两极带接地明装插座 8.单相两极带接地暗装插座 9. 带保护门单相两极双用明装插座 10. 带保护门单相两极双用暗装插座 11. 带保护门单相两极带接地明装插座 12. 带保护门单相两极带接地暗装插座 13. 带开关单相两极双用明装插座 14. 带开关单相两极双用暗装插座 |
1.适用标准: GB/T2099. 1 GB/T2099.2 GB/T2099.3 GB/T2099.4 GB/T2099.5 GB/T2099.7 GB/T1002 GB/T1003 2.不包括: ( 1 ) ELV (特低电压 ) 的 插头和固定式或移动式插 座,与熔断体、 自动开关 等组合在一起的固定式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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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带开关单相两极带接地明装插座 16. 带开关单相两极带接地暗装插座 17.单相两极双用、两极带接地明装插座 18.单相两极双用、两极带接地暗装插座 19. 带保护门单相两极双用、两极带接地明装插座 20. 带保护门单相两极双用、两极带接地暗装插座 21. 带开关单相两极双用、两极带接地明装插座 22. 带开关单相两极双用、两极带接地暗装插座 23.单相两极可拆线移动式插座 24.单相两极带接地可拆线移动式插座 25.单相两极不可拆线移动式插座 26.单相两极带接地不可拆线移动式插座 27.单相两极带接地不可拆线移动式多位插座 28.延长线插座 ( 电线加长组件) 29.单相两极或两极带接地器具插座 30. 三相四极可拆线插头 31. 三相四极不可拆线插头 32. 三相四极明装插座 33. 三相四极暗装插座 34.地板插座 35.组合型插座 36. 带有辅助装置的固定式插座 37. 固定式无联锁带开关插座 38. 固定式有联锁带开关插座 39 转换器 |
座; (2) 非标准孔型插座 (插 座插孔不符合 GB/T1002、 GB/T1003 ) 、非我国标准 插头(如圆脚插销的插头、 矩形插销的插头) ; (3)带有国外标准插头或 插座的转换器; (4) 工业用插头、插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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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家用和类似用途 固定式电气装置的 开关 (0202) |
1.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仅用于 交流电、额定电压不超过 440V 、额 定电流不大于 63A 的家用和类似用 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手动操作的一 般用途的开关; 2.还适用于装有信号灯的开关,带有 |
家用和类似用 途固定式电气 装置的开关 |
1. 明装式或暗装式按钮开关 2. 明装或暗装式拉线开关 3. 明装式或暗装式旋转开关 4. 明装或暗装跷板式单极开关 5. 明装或暗装跷板式两极开关 6. 明装或暗装跷板式三极开关 |
1.适用标准: GB/T16915. 1 2.不包括 GB/T15092 涉及 的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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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和其他功能组合的开关 (但不适 用于与熔断器组合的开关) ,装有软 缆保持装置和软缆出口装置的开关; 3.对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开关的额定电 流限为最大 16A。 |
7. 明装或暗装跷板式三极加中线开关 8. 明装或暗装跷板式双控开关 9. 明装或暗装跷板式有公共进入线的双控开关 10. 明装或暗装跷板式有一个断开位置的双控开 关 11. 明装或暗装跷板式两极双控开关 12. 明装或暗装跷板式双控换向开关 (或中间开 关 ) 13. 明装或暗装倒扳式单极开关 14. 明装或暗装倒扳式两极开关 15. 明装或暗装倒扳式三极开关 16. 明装或暗装倒扳式三极加中线开关 17. 明装或暗装倒扳式双控开关 18. 明装或暗装倒扳式有公共进入线的双控开关 19. 明装或暗装倒扳式有一个断开位置的双控开 关 20. 明装或暗装倒扳式两极双控开关 21. 明装或暗装倒扳式双控换向开关 (或中间开 关 ) 22. 明装或暗装跷板式瞬动开关 (如, 门铃开关) 23. 明装或暗装按钮式瞬动开关 (如, 门铃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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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器 具 耦 合 器 (0204) |
1.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有接地 触头和无接地触头的交流两极器具 耦合器。该耦合器用于将电源软线连 接到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额定电 流不超过 16A, 电源频率为 50Hz 或 60Hz 的器具或其他电气设备上; 2.也适用于安装在器具或设备上以及 与器具或设备形成一体的器具输入 插座; 3.也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或设 |
1.器具耦合器: 包括连接器和 器具输入插座 两部分; 2.连接器; 3.互连耦合器: 包括插头连接 器和器具插座 两部分; 4.插头连接器; |
1.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0.2A 连接器 2.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0.2A 器具输入插座 3.用于冷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2.5A 连接器 4.用于冷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2.5A 器具输入插座 5.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2.5A 连接器 6.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2.5A 器具输入插座 7.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6A 连接器 8.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6A 器具输入插座 9.用于冷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10.用于冷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0A 器具输入插座 |
1.适用标准: GB/T17465. 1 GB/T17465.2 GB/T17465.3 GB/T17465.4 2. 不包括工业用连接器、 器具输入插座、耦合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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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交流两极,带有接地触头或不带 接地触头的互连耦合器,使用于额定 电压不超过 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 16A,频率为 50Hz 或 60Hz 的交流电 源上; 4.也适用于与器具或其它设备成一整 体的或装在器具或其它设备里的器 具插座。 |
5. 靠器 具 重量 啮 合 的 耦 合 器; 6. 防 护 等 级 高 于IPX0 的器具 耦合器。 |
11.用于热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12.用于酷热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13.用于热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0A 器具输入插座 14.用于酷热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0A 器具输入插 座 15.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16.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10A 器具输入插座 17.用于冷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6A 连接器 18.用于冷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6A 器具输入插座 19.用于酷热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6A 连接器 20.用于酷热条件下 Ⅰ 类设备的 16A 器具输入插 座 21.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16A 连接器 22.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16A 器具输入插座 23. Ⅰ 类设备用 2.5A 插头连接器 24. Ⅰ 类设备用 2.5A 器具插座 25. Ⅱ类设备用 2.5A 插头连接器 26. Ⅱ类设备用 2.5A 器具插座 27. Ⅰ 类设备用 10A 插头连接器 28. Ⅰ 类设备用 10A 器具插座 29. Ⅱ类设备用 10A 插头连接器 30. Ⅱ类设备用 10A 器具插座 31. Ⅰ 类设备用 16A 插头连接器 32. Ⅰ 类设备用 16A 器具插座 33. Ⅱ类设备用 16A 插头连接器 34. Ⅱ类设备用 16A 器具插座 35. 由器具输入插座和连接器组成的器具耦合器 36. 由器具插座和插头连接器组成的互连耦合器 37. 两极不可拆线连接器 38. 两极带接地不可拆线连接器 39.器具耦合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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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连接器 41.器具输入插座 42.互连耦合器 43.插头连接器 44.器具插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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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家用和类似用途 固定式电气装置电 器附件外壳 (0206) |
1.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额定电压 不超过 440V 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 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或外壳部 件; 2.本产品目录中所指的外壳,包括电 器附件所装的明装式、暗装式和半暗 装式安装盒的盖或盖板,这些盖或盖 板可以是,也可以不是电器附件的一 部分; 3.亦适用于以安装或悬吊照明设备用 的安装盒; 4.亦适用于家用和类似固定式电气装 置的电器附件的空壳体和其中的部 件,其预期使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 400V,输入总负载电流不超过 125A, 在正常使用中的最大功耗容量由制 造商声明。这些壳体预期用于家用的 保护装置和带有或不带有电源功耗 的装置。它们预期被安装在预期短路 电流不超过 10kA 的场合,除非它们 有被限制电流保护设备提供保护,其 带有切断电流不超过 17kA。 |
安装盒 、 盖或 盖板 、 面板、 空 白 电 气 箱 体。 |
1. 塑料或金属面板 2. 明装式安装盒 3. 暗装式或暗装塑料安装盒 4. 暗装式或暗装金属安装盒 5.半暗装式塑料或金属安装盒 6. 塑料或金属盖或盖板 7. 塑料或金属外壳 8. 塑料配电箱箱体 9.金属配电箱箱体 10. 塑料照明箱箱体 11.金属照明箱箱体 12. 防溅面盖 13.地板插座安装盒 |
1.适用标准: GB/T17466. 1 GB/T17466.21 GB/T17466.23 GB/T17466.24 2. 不包括开关设备和控制 设备装有过电流保护装置 的组合装置的外壳和用于 汇流条线槽型的外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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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熔断体 ( 0205、 0207) |
当通过该部件的电流超过规定值,并 持续足够的时间,该部件熔断,断开 其所接入的电路,从而切断电流。 以 及,装有热元件的不可复位的器件, |
热 熔 断 体 ( 0205 ) |
1.安装在一般户内环境下使用的电器、 电子设备 及其组件里,用以防止它们在发生故障情况下出 现超温的热熔断体; 2.只要熔断体周围的气候和其他直接环境与规定 |
1.适用标准: GB/T9816. 1 2. 不包括在腐蚀性或爆炸 性大气等极端条件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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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它被暴露在超过所设计的温度下 达到一个足够长的时间时会将电路 断开。 |
的条件相类似,也适用于在非户内条件下使用的 热熔断体; 3.适用于简单形状的热熔断体。如熔断片或熔断 丝,只要工作时排除的熔融材料不会影响设备的 安全使用,尤其对手持式或便携式设备,无论使 用位置如何,均不会影响他们的使用安全; 4.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660V、额定电流不 超过 63A 、频率在 45Hz-62Hz 的热熔断体; 5.包括: ( 1 ) 金属外壳热熔断体 (2) 塑料外壳热熔断体 ( 3 ) 陶瓷外壳热熔断体 (4) 陶瓷底座热熔断体 |
的热熔断体。 | ||||||||
小型熔断器的 管 状 熔 断 体 (0207) |
1.适用于保护通常在户内使用的电气装置、 电子 设备和其中元件的小型熔断器; 2.适用于保护那些通常使用于户内电气装置、 电 子设备和其中元件的小型熔断器用管状熔断体, 包括: ( 1 )快速动作高分断能力的 5×20mm 熔断体(标 准规格单 1 ) (2)快速动作低分断能力的 5×20mm 熔断体(标 准规格单2) ( 3 ) 延时动作 (耐浪涌 )低分断能力的 5×20mm 熔断体 (标准规格单 3 ) ( 4 ) 快速动作低分断能力的 6.3×32mm 熔断体 (标准规格单4) ( 5 ) 延时动作 (耐浪涌 ) 高分断能力的 5×20mm 熔断体 (标准规格单 5 ) 3.适用于印制电路用并且用来保护户内使用的电 气装置、 电子设备和其中元件的超小型熔断体, 包括: |
1.适用标准: GB/T9364. 1 GB/T9364.2 GB/T9364.3 2. 不包括在特殊条件 (例 如腐蚀或易爆环境) 下使 用的电气装置的熔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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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快速动作低分断能力的超小型熔断体 (标 准规格单 1 ) ( 2 ) 快速动作低分断能力的超小型熔断体 (标 准规格单2) ( 3 ) 快速动作低分断能力的超小型熔断体 (标 准规格单 3 ) (4) 延时,低分断能力的超小型熔断体 (标准 规格单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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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低压电器 (2 种 ) 工作电压交流 1000V 、直流 1500V 以下的电气线路中的电气设备。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9.低压成套开关设 备 ( 0301 ) |
由一个或多个低压开关设备和与之 相关的控制、测量、信号、保护、 调节等设备, 由制造厂家负责完成 所有内部的电气和机械的连接,用 结构部件完整地组装在一起的一种 组合体。 适用于在额定电压为交流不超过 1000V,频率不超过 1000Hz 的低压 成套开关设备。适用于与发电、输 电、配电和电能转换的设备以及控 制电能消耗的设备配套使用的成套 设备。适用于一次性设计、制造和 验证或完全标准化批量制造的成套 设备。 |
成套电力开关 设备 (PSC) |
开启式成套设备、固定面板式成套设备、封闭式 成套设备 (柜式成套设备、柜组式成套设备、固 定封闭式成套设备、抽出式成套设备、 台式成套 设备、箱式成套设备、箱组式成套设备) 。 |
1.适用标准: GB/T7251. 1 GB/T7251. 12 2. 对于智能型设备,还应 按 照 GB/T7251.8 补充 测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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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线干线系统 ( 母 线 槽 /BTS ) |
由母线、母线支撑件和绝缘件、外壳、某些固定 件及与其它单元相接的连接件组成。 它可具有分 接装置也可无分接装置。 列举如下: 1. 密集绝缘母线槽 2. 空气绝缘母线槽 3.滑触式母线槽 |
1.适用标准: GB/T7251. 1 GB/T7251.2 2. 对于智能型设备,还应 按 照 GB/T7251.8 补充 测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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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般人员操 作 的 配 电 板 (DBO) |
拟由一般人员操作 (例如开关操作和更换熔断 体) ,为民用 (家用) 应用和其他场所分配电能 的成套设备。可装有开关器件、保护器件及与电 能分配相关的控制和/或信号器件。封闭式,固定 |
1.适用标准: GB/T7251. 1 GB/T7251.3 2 对于智能型设备,还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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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安装。用于户内或户外。 列举如下: 1. 照明配电箱 2.计量箱 3.插座箱 |
按 照 GB/T7251.8 补充 测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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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成套无功 功率补偿装置 |
由一个或多个低压开关设备、低压电容器和与之 相关的控制、测量、信号、保护、调节等设备, 由制造商完成所有内部的电气和机械的连接,用 结构部件完整地组装在一起的一种组合体。 适用于额定电压为交流不超过 1000V,频率不超 过 1000Hz 的低压配电系统的无功功率补偿。 列举如下: 1.低压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2.低压滤波及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3.低压配电、补偿综合成套装置 |
1.适用标准: GB/T15576 2. 对于智能型设备,还应 按 照 GB/T7251.8 补充 测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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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低 压 元 器 件 ( 0302、0303、0304、 0305 、0306 、0307、 0308 、0309) |
能根据外界的信号和要求,手动或 自动地接通、断开电路, 以实现对 电路或非电对象的切换、控制、保 护、检测、变换和调节的元件。 |
开关、隔离器、 隔离开关及熔 断器组合电器 (0302) |
在断开状态下能符合规定的隔离功能要求的机械 开关电器。列举如下: 1.熔断器式隔离器 2 隔离器 |
适用标准: GB/T14048. 1 GB/T140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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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开状态下能符合隔离器的隔离要求的开关。列 举如下: 1.熔断器式隔离开关 2.熔断器式开关 3. 隔离开关 4.刀开关 5.手动转换开关/电动转换开关 6.倒顺开关 7.组合开关 8.铁壳开关 9.双投开关 10.开启式负荷开关 |
适用标准: GB/T14048. 1 GB/T140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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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造厂或按其说明书将机械开关电器与一个或 数个熔断器组装在同一个单元内的组合电器。列 举如下: 1.开关熔断器组 2. 隔离开关熔断器组 3. 隔离器熔断器组 |
适用标准: GB/T14048. 1 GB/T140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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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式控制电 路电器 ( 0303、 0305 ) |
继电器 ( 0303 ) 1.接触器式继电器 2. 晶体管时间继电器 3. 时间继电器 4. 电压继电器 5.频率继电器 6.温度继电器 7.液位继电器 8.速度继电器 9.过电流继电器 10 直流电磁继电器 |
1.适用标准: GB/T14048. 1 GB/T14048.5 2. 不 包 括 GB/T14598 及 IEC60255 涉及的继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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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开关 ( 0305 ) 1. 电器开关 2. 凸轮开关 3.控制开关 4.跑偏开关 5. 急停开关 6.拉绳开关 7.延时开关 8.真空开关 9.压力开关 10.脚踏开关 11.热敏开关 12.液位开关 13.按钮开关 |
1.适用标准: GB/T14048. 1 GB/T14048.5 2. 不包括家用及类似用途 的自动电气控制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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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组合按钮开关 15.钥匙式操作按钮 16.指示灯式按钮 17.定向防护式按钮 18.导向按钮 19. 限位开关 20.微动开关 21.温度开关 22.行程开关 23.倒顺开关 24.程序控制器 25.旋转开关 26. 固态开关 (非电动机负载) 27.信号灯 28.信号灯组 29.辅助触头组件 30.辅助开关 31.主令控制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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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式接触器 和电动机起动 器 ( 含电动机 保 护 器 ) (0304) |
1. 电子式继电器 2.过载继电器/热继电器 3.热保护器 4.过流保护器 5.低压机电式接触器 6. 电动机起动器 7.星三角起动器 8.可逆起动器 9.转子变阻式起动器 10. 电磁起动器 11.综合保护起动器 12. 自耦减压起动器 13.交流接触器 |
适用标准: GB/T14048. 1 GB/T140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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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直流接触器 15.切换电容接触器 16.真空接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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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电动机用 半导体控制器 和起动器 ( 含 软 起 动 器 ) (0304) |
为交流电动机提供起动功能和截止状态的半导体 开关电器。列举如下: 1. 电动机软起动器 2. 电动机负载半导体接触器 |
1.适用标准: GB/T14048. 1 GB/T14048.6 2. 不包括在非正常转速下 持续控制交流电动机的转 速、控制非电动机负载的 半导体装置和半导体接触 器、IEC60146 中的电子式 交流变流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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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及类似用 途机电式接触 器 (0304) |
家用及类似用途用接触器 | 适用标准: GB/T17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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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近 开 关 ( 0305 ) |
与运动部件无机械接触而能动作的位置开关。 适用于能检测金属的和 (或) 非金属的物体存在 与否的电感式和电容式接近开关、能检测反射声 音物体存在与否的超声波式接近开关、能检测物 体存在与否的光电式接近开关。 列举如下: 1.接近开关 2. 电感式接近开关 3. 电容式接近开关 4.超声波式接近开关 5.光电式接近开关 6.非机械磁性式接近开关 |
1.适用标准: GB/T14048. 1 GB/T14048. 10 2. 不包括具有模拟量输出 的接近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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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开关电器 ( 0305 ) |
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 1000V 或直流不超过 1500V 的转换开关电器 ( TSE) ,TSE 用于在转 换过程中中断对负载供电的电源系统。列举如下: 1. 自动转换开关电器 (ATSE) 2.手动操作转换开关电器 (MTSE) |
1.适用标准: GB/T14048. 1 GB/T14048. 11 2. 不包括仅用于紧急照明 的 T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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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遥控操作转换开关电器 (RTSE) | ||||||||||
家用和类似用 途的不带过电 流保护的移动 式剩余电流装 置 ( PRCD ) (0306) |
由一个插头、一个漏电动作保护器和一个或几个 插座或接线装置组合在一起的漏电保护器。 此类 产品通常额定电压不超过 AC250V,额定电流不 超过 16A,额定剩余电流不超过 0.03A。 |
1.适用标准: GB/T20044 2. 不 包 括 包 含 电 池 的 PRCD、具有检测电源侧故 障的附加功能并能在供电 电路故障时防止其闭合的 PR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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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 途的带或不带 过电流保护的 插座式剩余电 流 电 器 ( SRCD ) (0306) |
组装入或专门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或不带接地 触头的两极插座一起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电器。 此类产品通常额定电压不超过 AC250V,额定电 流不超过 20A,额定剩余电流不超过 0.03A。 |
1.适用标准: GB/T28527 2. 不 包 括 包 含 电 池 的 SRCD、除了供电给负载以 外 的 其 他 电 路 供 电 的 SR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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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电流动作 继电器 (0306) |
能同时完成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与基准值 相比较, 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基准值时,发出一 个机械开闭信号的装置。 此类产品通常额定电压 超过 AC400V,可与低压断路器或低压接触器等 产品组合使用。列举如下: 1.AC 型剩余电流动作继电器 2.A 型剩余电流动作继电器 |
1.适用标准: GB/T22387 2. 不包括兼有过载保护的 继电器、鉴相鉴幅漏电继 电器、脉冲型漏电继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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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路器 (0307) | 能接通、承载和分断正常电路条件下的电流,也 能在规定的非正常条件下 (例如短路条件下) 接 通、承载电流一定时间和分断电流的一种机械开 关电器。 列举如下: 1.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MCCB) 2.具有剩余电流保护的断路器 (CBR) 3. 电子式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4.智能型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5. 电动机保护用断路器 |
适用标准: GB/T14048. 1 GB/T140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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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能式 (框架式) 断路器 7. 带熔断器的断路器 8.直流快速断路器 9. 空气断路器 ( ACB ) 10.真空断路器 ( VCB ) 11. 限流断路器 12.插入式断路器 13.抽屉式断路器 14.气体断路器 15.无过电流保护要求的断路器 16.剩余电流装置模块 (无内部电流分断装置) 17. 瞬时脱扣断路器 ( ICB ) 18. 限流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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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 途的不带过电 流保护的剩余 电流动作断路 器 ( RCCB ) (0307) |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 以 及在规定的条件下当剩余电流达到规定值时能使 触头断开的机械开关电器。 列举如下: 1.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的 RCCB ( 电磁式) 2.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 RCCB ( 电子式) 3. 固定装设和固定接线的 RCCB 4.移动式以及用电缆连接的 RCCB 5.AC 型 RCCB 6.A 型 RCCB 7.B 型 RCCB 8.延时型 RCCB 9 非延时型 RCCB |
1.适用标准: GB/T16916. 1 GB/T16916.21 GB/T16916.22 GB/T22794 2. 不 包 括 采 用 电 池 的 RCC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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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 途的带过电流 保护的剩余电 流动作断路器 ( RCBO ) (0307) |
能执行过载和/或短路保护功能的剩余电流动作 断路器。 列举如下: 1.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的 RCBO ( 电磁式) 2.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 RCBO ( 电子式) 3. 固定装设和固定接线的 RCBO 4.移动式以及用电缆连接的 RCBO |
1.适用标准: GB/T16917. 1 GB/T16917.21 GB/T16917.22 GB/T22794 2. 不包括用于电动机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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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C 型 RCBO 6.A 型 RCBO 7.B 型 RCBO 8.延时型 RCBO 9.非延时型 RCBO |
的 RCBO 、整定电流值可 由用户在使用时自行调节 的 RCBO 、 采 用 电 池 的 RCB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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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及类似场 所用过电流保 护 断 路 器 (0307) |
用作保护建筑物的线路设施的过电流及类似用 途,这些断路器是设计成适用于未受过训练的人 员使用,无需进行维修。列举如下: 1.单极断路器 2. 带一个保护极的二极断路器 3. 带两个保护极的二极断路器 4. 带三个保护极的三极断路器 5. 带三个保护极的四极断路器 6. 带四个保护极的四极断路器 |
1.适用标准: GB/T10963. 1 GB/T10963.2 GB/T24350 2. 不包括整定电流可由用 户能触及的器具调节的断 路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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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用断路器 (0307) |
专门用于保护设备,在正常电路的情况下能接通, 承载和分断电流,而且在规定的非正常电路情况 下也能接通,承载一规定时间和自动分断电流的 机械开关电器。列举如下: 1.R 型设备用断路器 2.M 型设备用断路器 3.S 型设备用断路器 4.J 型设备用断路器 5.E 型设备用断路器 |
适用标准: GB/T17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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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压 熔 断 器 (0308) |
适用于在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列举如下: 1.刀型触头熔断器 2. 带撞击器的刀型触头熔断器 3.螺栓连接熔断器 4. 圆筒形帽熔断器 5.偏置触刀熔断器 6.“gD”和“gN”特性熔断器 |
适用标准: GB/T13539. 1 GB/T135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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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额定电流不超过 100A,额定电压不超过交 | 适用标准: | |||||||||
流 500V 的非熟练人员使用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 “gG”熔断器。 列举如下: 1.D 型熔断器 2.NF 圆管式熔断器 3.BS 圆管式熔断器 4.意大利圆管式熔断器 5.插脚式熔断器 6.用于插头的圆管式熔断体 |
GB/T13539. 1 GB/T135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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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条件下,可以分断其分断范围内任何电流 的半导体设备保护用熔断体。列举如下: 1.A 型螺栓连接熔断体 2.B 型螺栓连接熔断体 3.C 型螺栓连接熔断体 4.A 型接触片式熔断体 5.B 型接触片式熔断体 6.A 型圆筒形帽熔断体 |
适用标准: GB/T13539. 1 GB/T135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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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与保护开 关电器 (设备) ( CPS )(0309) |
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 | 适用标准: GB/T14048. 1 GB/T14048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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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功率电动机 ( 1 种 )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11.小功率电动机 ( 0401 ) |
1.适用于额定电压大于 36V (直流或 交流有效值 ) ,小于直流 1500V 、交 流 1000V 的驱动用小功率电动机。 包括: ( 1 ) 转速折算到 1500r/min 时,最 |
三相异步电动 机 ( YS 系列 ) |
用于工业及类似用途。 | 适用标准: GB/T1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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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阻起动异步 电动机(YU 系 列 ) |
家用、工业及类似用途; 电阻起动,带有离心开 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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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续定额不超过 1. 1kW 的各类交 流异步电动机、交流同步电动机 (额 定功率≤同步转速×1. 1kW/ 1500) ; (2) 最大连续定额不超过 1. 1kW 的 交流换向器电动机、直流电动机。 2.不包括: ( 1 ) 控制用途电动机 (如伺服电动 机、步进电动机、自整角机、旋转变 压器、测速发电机、感应移相器等) ; (2) 有一种定额超出以上适用范围 的多电压、多转速电动机。 3. 防爆电机仅按防爆电气强制性产 品认证要求实施认证。 |
电容起动异步 电动机(YC 系 列 ) |
家用、工业及类似用途; 带有起动用的电容器, 离心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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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容运转异步 电动机(YY 系 列 ) |
家用、工业及类似用途; 带有电动机运转用电容 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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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值电容异步 电动机 (YL 系 列 ) |
工业及类似用途; 带有起动用的电容器,离心开 关, 电动机运转用电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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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用途的罩 极异步电动机 |
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罩极异步电动机。 | |||||||||
三相电泵用电 动机 |
主要供输送冷却液用。 | |||||||||
盘式制动异步 电动机 |
工业及类似用途; 电枢与转子为盘状,气隙磁场 -轴向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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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相串励电动 机 |
适用于一般用途、家用及类似用途家用电器、 医 疗器械、一般设备、仪器、机械等用的小功率单 相串励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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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机械离合 器电动机 |
主要供工业缝纫机使用。 | |||||||||
单相机械离合 器电动机 |
主要供工业缝纫机使用。 | |||||||||
水泵用电动机 | 与水泵共轴的三相、单相电阻起动、单相电容起 动和单相电容运转小功率异步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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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缝纫机电 动机 |
家用缝纫机电动机。 | |||||||||
洗衣机用电动 机 |
一般家用电动洗衣机 ( 洗涤机和洗涤-脱水机) 用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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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脱水用 电动机 |
一般家用洗衣机脱水用电动机。 | |||||||||
空调器风扇用 电动机 |
装有冷凝器、蒸发器、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的房 间空调器风扇用电动机, 以及热泵、除湿机、风 机盘管式空调器风扇用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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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台扇用电 动机 |
交流台扇 (包括壁扇、 台地扇、落地扇 ) 用的单 相电容运转异步电动机、无刷直流电动机和单相 罩极异步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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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页扇用电动 机 |
转页扇用的单相电容运转异步电动机、无刷直流 电动机和单相罩极异步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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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排油烟机用 电动机 |
家用吸排油烟机用单相电容运转异步电动机、无 刷直流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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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换气扇用 电动机 |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换气扇用单相电容运转异步电 动机、无刷直流电动机和单相罩极异步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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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搅拌器用 串励电动机 |
带有刀具的食物搅碎器及类似用途用电动机。 | |||||||||
家用真空吸尘 器用单相串励 电动机-风机 |
适用于家用真空吸尘器用单相串励电动机 - 风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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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用途用永 磁同步电动机 |
适用于一般用途用永磁同步电动机 | |||||||||
爪极式永磁同 步电动机 |
带多级减速齿轮箱的永磁同步电动机。 | |||||||||
直流电动机 | 最大连续额定功率不超过 1. 1kW 的永磁式和电磁 式小功率直流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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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范围以外、按 GB/T12350 标准设计、生产的 符合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其他系列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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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异步电动 机 |
工业及类似用途。 | 1.适用标准: GB/T14711 2. 不包括插入式混凝土振 动器用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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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极多速三相 异 步 电 动 机 ( YD 系列 ) |
工业及类似用途; 电动机以变极而变速,有二速、 三速、 四速三种类型, 电动机定子绕组在二速时 为单套绕组,三速、 四速时为双套绕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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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转差率三相 异 步 电 动 机 (YH 系列 ) |
工业及类似用途; 以 S3 为基准的周期工作定额, 负载持续率分为 15% 、25% 、40% 、60%四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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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调速电动 机(YCT 系列 ) |
工业及类似用途; 由电磁转差离合器、拖动电动 机及电磁调速控制器组成。拖动电动机借凸缘端 盖止口直接安装在离合器机座上的组合式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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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调速电动 机 ( YCTD 系 列 ) |
工业及类似用途; 由电磁转差离合器、拖动电动 机及电磁调速控制器组成。拖动电动机借凸缘端 盖止口直接安装在离合器机座上的组合式结构; 是一种低电阻端环电磁调速电动机,调速范围比 YCT 调速电动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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齿轮减速三相 异 步 电 动 机 (YCJ 系列 ) |
工业及类似用途;输出转速约为 15~600r/min ;减 速电动机采用外啮合渐开线圆柱齿轮,分单级、 两级和三级减速传动,并可正反向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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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极多速三相 异 步 电 动 机 (YDT 系列 ) |
主要配用于风机、水泵类负载的一种变极多速三 相异步电动机; 电动机以变极而变速,有二速、 三速二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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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制动三相 异 步 电 动 机 (YEJ 系列 ) |
工业及类似用途; 由三相异步电动机和电磁制动 器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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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及户外化 学腐蚀三相异 步电动机( Y-W 系 列 及 Y-WF 系列 ) |
工业及类似用途;适用于户外及户外腐蚀环境中; 电动机按所能承受的使用环境化学介质的严酷程 度,分为户外防轻腐蚀型 (Y-W) ,户外防中等腐 蚀型 ( Y-WF1 ) 及户外防强腐蚀型 ( Y-WF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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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蚀型三相 异 步 电 动 机 (Y-F 系列 ) |
工业及类似用途;适用于户内腐蚀环境中; 电动 机按所能承受的使用环境化学介质的严酷程度, 分为户内防中等腐蚀型 ( Y-F1 ) 及户内防强腐蚀 型 (Y-F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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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用三相异 步电动机( Y-M 系列 ) |
工业及类似用途;主要用于驱动木工机械。 | |||||||||
振动源三相异 步电动机 |
工业及类似用途;振动电机的偏心块在规定位置 条件下, 由振动电机自激产生振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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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J 系列力矩 三相异步电动 机 |
工业及类似用途; 电动机的定额是从空载至堵转 之间负载和转速连续变化的S9 工作制的非周期工 作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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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频调速专用 三相异步电动 机 ( YVF2 ) |
工业及类似用途; 电动机在规定频率范围内恒转 矩 (3Hz 或 5~50Hz ) 和恒功率 (50~ 100Hz ) 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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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平面制动 三相异步电动 机 |
工业及类似用途;盘式定、转子结构。 | |||||||||
阀 门 电动装置 用三相异步电 动机( YDF2 系 列 ) |
工业及类似用途;适用于阀门电动装置; 电动机 的定额以短时工作制(S2- 10min )为基准的短时定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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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以上电动机以外,按 GB/T14711 设计、生产的 符合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其他系列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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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电动工具 ( 3 种 ) 1.用手握持操作的,装有电源线 (含带电源箱或电动机-发电机组) 并内装电源开关的、 由电动机或由电磁铁作动力来驱动的; 2.交流单相和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 250V,交流三相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 3.不适用于中频电动工具 (用电源箱或电动机-发电机组或电源转换器供电的工具除外) 和 GB/T3883. 1 附录 K 涉及的电池式电动工具。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12. 电钻 ( 0501 ) | —— | 电钻、手电钻、 角 向 电钻 、 万 向电钻。 |
1.对金属、木料、塑料构件等各种材料上进行钻孔 用的电动工具; 2.有单速、双速、多速结构,没有冲击机构;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少量产品采用三相异 步电动机作动力。 |
适用标准: GB/T3883. 1 GB/T3883.201 GB4343. 1 GB1762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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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电钻 | 1.用装在输出轴上的钻头,靠冲击机构在混凝土、 砖石及类似材料上钻孔用的电动工具; 2.可通过调节冲击-旋转装置,去除冲击功能但保 留旋转功能,从而可在金属、木料、塑料构件上 进行钻孔作业; 3. 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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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电 动 砂 轮 机 ( 0503 ) |
—— | 角 向磨光机、 砂磨机 、 湿式 磨光机 、切割 机 、砂轮开槽 机。 |
1.用跋形、杯形、平行砂轮对金属材料、构件、石 材上的不平整部位、焊缝,或对地面等进行磨光 作业或切割金属材料的电动工具,对地面进行磨 光作业时,一般需带水源; 2. 当带水源作业时,该产品应当用额定电压不超过 115V 的隔离变压器供电; 3 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适用标准: GB/T3883. 1 GB/T3883.3 GB4343. 1 GB1762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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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磨 、模具电 磨、阀座电磨、 吊磨机。 |
1.用多种形式的小型砂轮、磨石对特定形状的构件 进行磨光、去除表面材料的电动工具; 2. 一般产品整体为手持操作,也有产品采用软轴传 动, 电机部分悬挂使用; 3. 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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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向砂轮机 | 1.用圆柱形砂轮的圆柱面对金属材料、构件上的不 平整部位以及焊缝等进行磨光、去除表面材料的 电动工具; 2. 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少量产品采用三相 异步电动机作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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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光机 | 1.用抛轮对各种材料表面进行抛光的电动工具; 2. 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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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式砂光机 | 1.用装在底盘衬垫上的圆形砂纸对材料表面进行 砂光的电动工具; 2.砂盘与电机轴成刚性连接,砂盘只能随电动机作 旋转运动; 3. 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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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电锤 (0506) | —— | 电锤 | 1. 以活塞冲击能量辅以钎杆、钻头的旋转运动,在砖 块,水泥构件、轻质墙、石料等建筑材料上钻孔用 的电动工具; 2.输出轴仅具有旋转-冲击功能 3 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适用标准: GB/T3883. 1 GB/T3883.7 GB4343. 1 GB1762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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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钻 、旋转电 锤。 |
1. 以活塞冲击能量辅以钎杆、钻头的旋转运动,在砖 块,水泥构件、轻质墙、石料等建筑材料上钻孔用 的电动工具; 2.输出轴具有旋转-冲击和纯旋转两种功能;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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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镐 、 电动凿 岩机 、枕木电 镐。 |
1. 以活塞冲击能量捶击钎杆,在砖块,水泥构件、 轻质墙、石料、地面等建筑材料上凿孔用的电动工 具; 2.输出轴只有冲击功能,无旋转功能; 3 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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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电焊机 (4 种 ) 将电能转换为焊接能量的整套装置或设备,包括电网输入和机械设备驱动的焊接电源 ( 弧焊电源、 电阻焊机) 、辅助设备及焊接附件。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15. 直 流 弧 焊 机 ( 0603 ) |
电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 弧焊机、 MIG/MAG 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 等 ) 是提供电流和电压,并具有适合 于弧焊及类似工艺所需特性的设备。 |
直流弧焊机、 TIG 弧焊机、 MIG/MAG 弧 焊机 、 等离子 弧切割机和多 |
电弧焊机 (直流弧焊机、TIG 弧焊机、MIG/MAG 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 ) 是由主变压器、调 节机构和外壳等组成的弧焊电源,配合送丝装置 和焊枪/焊炬/焊钳及焊接材料等将电能转换为焊 接能量的设备。通过对焊接工件施加高温电弧, |
适用标准: GB/T15579. 1 GB/T8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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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TIG 弧 焊 机 (0604) | ||||||||||
*17.MIG/MAG 弧 | ||||||||||
焊机 ( 0605 ) | 种焊接工艺组 合的电弧焊机 等。 |
使焊接工件局部发生冶金反应,形成焊缝。按输 出外特性分为:恒流、恒压和介于两者间的缓降 外特性三种类型。 有机械式、 电磁式和电子式等 焊接参数多种调节类型。 1.WS 系列 TIG 弧焊机 2.NB 和 NBC 系列 MIG/MAG 弧焊机 3.LG 系列等离子弧切割机 4.ZX5 、ZX7 、ZX1 系列直流弧焊机 5.机械设备驱动弧焊机 6. 多功能 ( 如手工焊/TIG 焊/MIG/MAG 焊 ) 弧焊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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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等离子弧切割 机 (0607) | ||||||||||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 19 种) 1.包括满足以下要求的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 1 ) 作为家用及类似用途的; (2) 对公众存在危险的,包括在商店、办公场所、酒店、轻工业、农场等场所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设备; 2. 除电动机-压缩机外,器具如果通过市网供电,单相器具额定电压必须包含 220V 、额定频率必须包括 50Hz,三相器具额定电压必须包含 380V 、额定频 率必须包括 50Hz; 3.不包括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和由可拆卸电源装置供电且销售时不带有可拆卸电源装置的器具。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19. 家用电 冰箱和 食品冷冻箱( 0701 )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 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2.具有合适的容积、由内置装置冷却, 并具有一个或多个用于储存食品 (包 括饮料的冷却 ) 间室的密封绝热器 具。 |
家用电冰箱和 食品冷冻箱 |
1. 电动机-压缩机驱动的冷冻箱(柜)、冷藏箱(柜)、 冷藏冷冻箱 (柜) 、无霜冰箱 2. 电动机-压缩机驱动的非敞开式冷藏/冷冻展示 柜、 自携封闭式陈列柜、非零售用餐饮陈列柜 3. 带有制冰机或冰淇淋机功能的家用电冰箱 4. 吸收式冰箱 5. 帕耳帖效应式 (半导体制冷) 冰箱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 13 GB4343. 1 GB17625. 1 2. 不包括商用售卖机、 敞 开式冷藏/冷冻展示柜、以 独立形式存在的制冰机和 冰淇淋机、远置式陈列柜、 生鲜自提柜、物流冷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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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等。 | ||||||||||
20. 电风扇 (0702)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 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2.通过电动机驱动扇叶旋转产生流动 气流通风排气。 |
电风扇 | 转页扇、落地扇、台扇 ( 台地扇 ) 、壁扇、 吊扇、 冷风扇、风幕扇、换气扇、吸顶扇、夹子扇、可 独立使用的其它类型风扇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27 GB17625. 1 GB4343. 1 2.不包括: ( 1 )不单独使用,仅作设 备配件使用的风扇 (如计 算机中的散热风扇、 电梯 专用风扇 ) ; (2)仅作为工业用途,一 般人 员无 法触及 的 通风 机、工业场所用的电风扇; (3)微风吊扇 ( 明显无法 按照标准要求在正常工作 状态 ( 吊扇安装于天花板 上) 下使用 ) ; (4) 吹地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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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空调器 ( 0703 )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 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2.装有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额定 制冷量/制热量≤21000 大卡/每小时 ( 24360W) ( 制热量限制适用于仅 具有制热功能的器具) ; 3.可作为一个组件或组件系统的一部 分独立销售。 |
空调器 | 窗式空调器、挂壁式空调器、落地式空调器、 吊 顶式空调器、嵌入式空调器、多联式空调器、移 动式空调器、除湿机、冷水机组、水冷机组、单 元式空调机、机房精密空调、采暖用空调、热风 机、 电梯空调、机柜空调等各种空调器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32 GB4343. 1 GB17625. 1 2.不包括: ( 1 )不带有压缩机的末端 设备 (与室外机没有匹配 关系、控制关系和电气连 接 ) ,如风机盘管等; (2)不带有压缩机的空气 调节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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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吸收式、吸附式、热 电式、喷射式空调器; (4)加湿器、空气净化器、 负离子发生器、利用热泵 原理的干衣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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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电 动机 - 压 缩机 (0704) |
1.输入功率≤5000W 家用和类似用途 装置所用的密闭式 (全封闭型和半封 闭型) 电动机-压缩机; 2.额定电压单相不超过 250V,额定电 压三相不超过 480V。 |
电动机 - 压缩 机 |
1.制冷器具、冰激凌机、制冰机用电动机-压缩机 2.热泵、空调器、除湿机用电动机-压缩机 3.饮水机用的电动机-压缩机 4.商用售卖机用电动机-压缩机 5.用于制冷、空气调节或加热用途或这些用途的组 合而传递热量的由工厂制造的装配组件用电动机 -压缩机,如商用展示柜或冷库用压缩冷凝机组用 电动机-压缩机 6.用于车辆或船上的器具用电动机-压缩机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 17 2. 不包括专为工业用途设 计的电动机-压缩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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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家用电 动 洗衣 机 ( 0705 )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 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2.用于对衣物和纺织物品进行洗涤、 脱水处理的; 3.可结合有加热、脱水和干燥的装置; 4. 离心式脱水机、带有离心式脱水功 能的洗衣机,其负载容量为≤10kg 的 干衣。 |
家用电动洗衣 机 |
单桶洗衣机、离心式脱水机、带脱水装置的双桶 洗衣机、带干衣或不带干衣功能的波轮式全自动 洗衣机、带加热或不带加热的全自动滚筒式洗衣 机、滚筒式洗衣干衣机、带有电动挤水器的洗衣 机、搅拌式洗衣机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24 GB4706.20 (适用时 ) GB4706.26 (适用时 ) GB4343. 1 GB17625. 1 2. 不包括仅有干衣功能的 单干衣机、干洗设备、洗 鞋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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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电 热 水 器 (0706) |
电热水器-储水式热水器: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 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2.具有储存水并将水加热至沸点以下 某个可控温度功能、用于洗浴、洗涤 和类似用途的驻立式器具; 3.器具通过金属铠装电热元件、非金 |
电热水器 - 储 水式热水器 |
1. 密闭式储水热水器 2. 出 口敞开式储水热水器 3.水箱式储水热水器 4.水槽供水式储水热水器 5. 带电加热的太阳能热水器 6.热泵热水器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 12 GB4706.32 (适用时 ) 2. 不包括专门为工业用设 计的器具、腐蚀性和爆炸 性场所使用的器具、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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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铠装电热元件、电热膜或类似膜状 电热元件、或其它型式的加热元件 (如微波加热、电磁加热、热泵) 实 现加热水的功能。 |
打 算同 时使用气 源 的器 具、商用售卖机、定制生 产和安装的大型太阳能热 水器 ( 带电辅助加热) 、 可移动洗澡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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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水器-快热式热水器: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 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2.具有当水流过器具时将水加热到沸 点以下温度功能、用于洗浴、洗涤和 类似用途的器具; 3.器具通过金属铠装电热元件、非金 属铠装电热元件、电热膜或类似膜状 电热元件、裸露式电热元件、或其它 加热方式实现加热水的功能。 |
电热水器 - 快 热式热水器 |
1.封闭式快热热水器 2. 出 口开放式快热热水器 3.裸露电热元件快热式热水器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 11 2. 不包括专门为工业用设 计的器具、腐蚀性和爆炸 性场所使用的器具、设计 打 算同 时使用气 源 的器 具、商用售卖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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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室 内 加 热 器 (0707)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 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2. 用于对房间空气进行加热的加热 器。 |
室内加热器 | 辐射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 如:充油式电暖气 ( 油汀) 、浴霸、取暖器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23 2.不包括: ( 1 )不单独使用,仅作设 备配件使用的加热器; (2) 储热式房间加热器、 地毯式加热器; ( 3 ) 暖手宝、干衣架、毛 巾烘干机、柔性加热装置; (4)加热元件与散热装置 分离的加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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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真 空 吸 尘 器 (0708)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2.利用真空原理用于地面或其它表面 去除灰尘和污物、吸水,以及动物清 洁等目的的器具。 |
真空吸尘器 | 真空吸尘器 (包括中央安置吸尘器) 、吸水清洁 器具、动物清洁器具、带有电源适配器的充电式 吸尘器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7 GB4343.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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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625. 1 2. 不包括专门为工业用设 计的器具、腐蚀性和爆炸 性场所使用的器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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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皮肤和 毛发 护 理器具 (0709)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2.用于对头发或皮肤护理的带电加热 元件的个人护理器具。 |
皮肤和毛发护 理器具 |
电吹风、干手器、 电热梳、卷发器、 电发夹、毛 发定型器、面部桑拿器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 15 GB17625. 1 GB4343. 1 2. 不包括医用皮肤、毛发 护理器具, 电动剃须刀, 美容仪,卸妆仪,有治疗 理疗功能、使用药物的器 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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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电熨斗 (0710)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2.具有一定重量的平的底板,采用电 热元件加热,加热后可熨压织物并使 其平滑; 3. 可包括相关设备,如容量不超过 5 升的分离式水箱或蒸汽器。 |
电熨斗 | 干式电熨斗、蒸汽电熨斗(包括开口式、压力式)、 无绳电熨斗、带有单独蒸汽发生器或水箱的电熨 斗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2 GB4343. 1 GB17625. 1 2. 不包括旋转式或平台式 熨平机、织物蒸汽机 (蒸 汽熨刷) 、专为工业用途 设计的器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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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电磁灶 ( 0711 )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 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2.通过电磁线圈元件,将放在金属容 器中的食物、水进行加热的器具。 |
电磁灶 | 便携式电磁灶、驻立式电磁灶、气电组合电磁灶 器具中的电器部分等。 |
1.便携式器具适用: GB4706. 1 GB4706.29 或 GB4706. 14 2.驻立式器具适用: GB4706. 1 GB4706.22 3. 不包 括 商 用 电磁 灶 台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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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电烤箱 (便携式 烤架、面包片烘烤 器 及 类 似烹 调 器 具 ) (0712)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2.采用电热元件加热,具有烘烤、烧 煮等食物烹调功能; 3.属于便携式器具; 4.容积不超过 10L。 |
电烤箱 ( 便携 式烤架 、 面包 片烘烤器及类 似烹调器具) |
面包片烘烤器、华夫饼炉、 电烤箱、 电烤炉、旋 转烤架、烘烤器、烤肉叉、辐射烤架、烤盘、烧 烤架、奶酪烤架、接触烤架、室内用烧烤炉、食 物烘烤器、 电炉、 电灶、气电组合烧烤器具中的 电器部分、面包机、光波炉、多士炉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 14 2. 不包括打算用于商用餐 饮业的器具、保温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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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电 动食 品加工 器具 (食品加工机 ( 厨 房 机械 ) ) ( 0713 )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2.用于对食物进行加工准备的器具, 用于开罐头的器具,用于磨刀的器 具。 |
电动食品加工 器具 ( 食品加 工机 ( 厨房机 械 ) ) |
食物混合器、奶油搅打器、打蛋机、搅拌器、筛 分器、搅乳器、柑桔果汁压榨器、离心式榨汁机、 绞肉机、面条机、果浆汁榨取器、切片机、豆类 切片机、土豆剥皮机、磨碎器与切碎器、磨刀器、 开罐头器、刀具、食品加工器、谷类磨碎器 (漏 斗容量≤3L) 、咖啡碾碎器 (漏斗容量≤500 克 ) 、 家用榨油机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30 GB4706. 19 (适用时 ) 2. 不包 括 商 用食 品 加工 机、商用咖啡研磨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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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微波炉 (0714)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2.利用频率在 300MHz~30GHz 之间 的电磁能量加热腔体内食物和饮料 的器具; 3.可对食物有附加的功能,如着色功 能、烧烤功能、蒸汽功能等。 |
微波炉 | 微波炉、烧烤微波炉、光波微波炉、转波炉、蒸 汽微波炉、热风循环式微波炉等。 |
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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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电灶、灶台、烤 炉和类似器具 (驻 立式电烤箱、固定 式烤架及类似烹调 器具 ) ( 0715 )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 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2.采用电热元件加热,具有烘烤、烧 煮等食物烹调功能; 3.属于驻立式器具。 |
电灶 、灶台、 烤炉和类似器 具 ( 驻立式电 烤箱 、 固定式 烤架及类似烹 调器具) |
驻立式烤架、驻立式烤盘、烤炉 (包括蒸汽烤炉、 及热解式自洁烤炉) 电灶、灶台、气电组合烹调 器具中的电器部分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22 2. 不包括打算用于商用餐 饮业的器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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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吸 油 烟 机 (0716)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2.安装在烹调炉具、炉灶或类似器具 上部,用电动机驱动用于抽吸被污染 空气的吸油烟机。 |
吸油烟机 | 深型吸油烟机、欧式吸油烟机、薄型吸油烟机、 亚深型吸油烟机、分体式吸油烟机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28 2. 不包括仅为工业或商业 目的安装的排烟系统或仅 依靠静电除尘的器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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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液体加 热器和 冷热饮水机(0717) |
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液体加热器 | 电水壶、 电茶壶、 电热杯、 电热水瓶等产生沸水 的电开水器 (额定容量≤10L) 、咖啡壶、煮蛋器、 电热奶器、喂食瓶加热器、额定蒸煮压力不超过 140kPa 、额定容量不超过 10L 的电压力锅 (含电 压力饭锅) 、 电烹调平锅、 电炖锅、 电热锅、 电 蒸锅、 电药壶 (煲 ) 、 电酸奶器、煮沸清洗器、 带有水壶的多功能的早餐机、多用途电热锅、 电 火锅、 电消毒器、家畜饲料蒸煮器、带有水套的 煮胶锅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 19 2. 不包 括 煎 锅 和 深 油 炸 锅、用液体或蒸汽清洁表 面的清洗器、便携浸入式 加热器、商用开水器 (容 量> 10L) 、电极型液体加 热器、干式消毒器、蒸汽 压力消毒器、蒸馏水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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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2.将桶装、管道中或其它水源提供的 饮用水直接加热或冷却到适宜温度 供使用者直接饮用的器具。 |
冷热饮水机 | 可对饮用水进行前期净化和/或消毒和/或软化等 处理后,再进行加热或冷却,供使用者直接饮用 的器具。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 19 GB4706. 13 2. 不包括商用电煮锅、商 用电热水锅炉、装有电极 型加热器的器具、商用售 卖机、不带有加热或冷却 功能的直饮机、不带有加 热或冷却功能的净水机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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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电饭锅 (0718)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2. 以煮饭为主要功能的器具; 3.可结合有煮粥、炖汤等功能。 |
电饭锅 | 电饭锅 (煲 ) 、 自动电饭锅 (煲 ) 、全自动电饭 锅 (煲 ) 、多功能电脑电饭锅 (煲 ) 、定时电饭 锅 (煲 ) 、西施锅 (煲 ) 、智能 ( 电饭 ) 锅 (煲 ) 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 19 GB4343. 1 GB17625. 1 2. 不包括使用石油气、煤 气等加热的饭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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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电热毯、电热垫 及类似柔性发热器 具 (0719)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2.对床或人体进行加热的柔性器具; 3.打算用于人体局部加热、且在每面 |
电热毯 、 电热 垫及类似柔性 发热器具 |
电热毯 (上盖电热毯、下铺电热毯) 、 电热垫、 电热被、 电热褥垫、柔性电发帽等。 |
1.适用标准: GB4706. 1 GB47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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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发热面积不超过 0.3m2 的一块柔 性部件构成的电热垫。 |
2. 不包括刚性床取暖器、 暖脚器 、 热脚垫 、水暖/ 冷垫 (床) 、有医疗或理 疗功能的柔性器具、使用 药物的柔性器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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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 (共计18种) 1.不包括预定仅在室外环境使用的设备 (“室外”是指会直接受到风吹、雨淋、 日晒等气候条件影响的自然环境) ; 2.不包括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使用的广播级音响设备; 3.不包括不可连接到公共通信网 (包括PSTN/无线通信网络/公共互联网) 内、或由通信运营商管理维护的用户端通信产品; 4.集显示、打印、计算等多功能于一体、 以实现收款为主要功能的收款机产品,使用代码0913实施认证,适用标准为GB4943. 1 、GB/T9254。不包括税控收 款机; 5. 由目录内的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和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组成的组合产品,使用代码0806实施认证; 6.专为电信终端设备 (代码前两位为16) 配套的电源适配器 (充电器) 应随整机检测,不在CCC认证范围; 7.音视频设备 (代码前两位为08) 、信息技术设备 (代码前两位为09) 中的标称额定电压小于等于5VDC ,标称额定消耗功率小于15W (或15VA) ,且无 可充电电池的设备 (III类设备) 实施自我声明程序A。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38. 总 输 出 功 率 在 500W(有效值 ) 以 下的单扬声器和多 扬 声 器 有 源 音 箱 ( 0801 ) |
扬声器:把电能转换成声能,并把声 功率辐射到空气中的电声换能器。有 源扬声器音箱:音箱内除了扬声器之 外,还包含有电能源。例如:存在着 有源器件构成的电路 (包括音频功率 放大电路) 和供电电源电路。 |
有源扬声器音 箱 |
单扬声器有源音箱、多扬声器有源音箱、有源扬 声器音箱与无源扬声器音箱组合而成的有源扬声 器系统等。 |
1.适用标准: GB8898 GB/T13837 GB17625. 1 2. 不包 括正 常 工 作 条 件 下,总输出功率≥500W(有 效值) 的有源扬声器或多 扬声器有源音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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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音 频 功 率放 大 器 (0802) |
将音频电信号 (或者是通过传声器将 声音信号转换而成的音频电信号) 放 大 (包括电流/电压/功率放大) 到一 定功率以推动负载 (扬声器) 放声的 音频放大器。 |
音频功率放大 器 |
适用于监听,扩声及家用音频功率放大器 (定阻 式或定压式) 、定阻式:输出端以负载阻抗标示 的放大器,例如带有传声器 (麦克风) 的音频功 率放大器、定压式:输出端以电压标示的放大器, 例如不带有传声器 (麦克风) 的音频功率放大器 |
1.适用标准: GB8898 GB/T13837 GB17625. 1 2. 不包括不直接推动负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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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环绕声放大器:具有环绕声解码器、并具有视频 信号通道的多通道声频放大器,例如扩音机/扩音 器,前置放大器等。 家庭影院: 由环绕声放大器、多个扬声器系统、 大屏幕电视及高质量 A/V 节目源构成的具有环绕 声影院视听效果的家用视听系统,例如家庭影院 用的环绕声放大器等。 |
(扬声器,耳机 ) 的前置 放大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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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各 类 载体形 式 的音视频录制、播 放及处理设备 (包 括各类光盘、磁带、 硬盘、等载体形式) ( 0805 、0812) |
用相关载体介质录制、播放和处理音 频信号及视频信号的设备 |
载体为内置式 或 外 置 扩 展 式,例如光盘、 磁带、硬盘、U 盘 、存储卡等 式的音视频录 制 、播放及处 理设备 ( 0805 ) |
录放机、 电唱机、具有录音功能的激光唱机、语 言复读机、带有载体的编码器/解码器等。 |
1.适用标准: GB8898 GB/T13837 GB17625. 1 2. 不包括电脑光驱、摄像 机、数码相机、无载体的 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 备 (如无载体的视频展示 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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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机 (0812) | 磁带录像机、硬盘录像机、DVD录像机等。 | 适用标准: GB8898 GB/T13837 GB1762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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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各 种 成像 方式 的 彩 色 电 视 接 收 机 、 电 视 机 顶 盒 (0808) |
可以接收广播电视信号,能解调并能 输出或重现广播电视信号的设备。 |
彩色电视接收 机 电视机顶盒 |
液晶显示彩色电视接收机、等离子彩色电视接收 机、投影 (背投、前投) 彩色电视接收机、彩色 视频投影电视机、数字电视机顶盒等。 |
适用标准: GB8898 GB/T13837 GB1762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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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电子琴 ( 0813 ) | 通过键盘控制电信号转换为音频信 号的乐器,或通过键盘控制采样音源 输出的乐器,通常由电源、音频信号 控制或处理、音频信号放大等部分组 成。 |
电子琴 | 落地式单层键盘电子琴、落地式多层键盘电子琴、 便携式单层键盘电子琴、便携式多层键盘电子琴、 电子钢琴等。 |
1.适用标准: GB8898 GB/T13837 GB17625. 1 2. 不包括电吉他、铉琴、 电手风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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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微 型 计 算 机 ( 0901 ) |
由计算模块、存储模块、供电模块和 操作系统组成,具有独立结构的实体。 该实体可以外接或内置外围设备,实 现以办公/服务电子化为主要功能的 信息处理系统。 |
微型计算机 | 适用于额定电流小于等于 6A 的微型计算机。 家用、办公用的计算机、 台式计算机、控制智能 仪表用的计算机、数据处理设备、文本处理设备、 网络计算机等。 |
1.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9254 GB17625. 1 2. 不包括对生产过程及其 机电设备、工艺装备进行 检测与控制的工业控制计 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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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便 携 式 计 算机 (0902) |
以便携性为特点,具有输入输出设 备、 电池模块的微型计算系统。 |
便携式数据处 理设备 |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 | 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9254 GB1762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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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与 计 算机连用 的显示设备( 0903 ) |
能够与计算机连接使用,可以是单独 的直观显示设备,也可以作为一个设 备单元组装到系统的设备上,还可以 是带有显示功能和控制功能的显示 终端设备。 |
显示设备 | LCD液晶显示器、OLED显示器、LED电子显示屏、 其它显示终端等。 |
1.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9254 GB17625. 1 2. 不包括医用显示器 ( 非 通用接 口 ) 、无显示器功 能的电子白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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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与计算机连接使用,将输入信号 通过透射式投射方式或反射式投射 方式等显示在投影面上的设备。 |
数据投影机 | LCD投影机、DLP投影机、DLV投影机等。 | 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9254 GB1762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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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与 计 算机相连 的打印设备(0904) |
能够与计算机连接使用,打印文件、 票据或照片等。 |
打印设备 | 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热敏打 印机、热转印打印机、票据打印机、宽幅打印机、 标签打印机、条码打印机等。 |
1.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9254 GB17625. 1 2. 不包括光盘、服装、塑 料件的打印机或 A4 幅面 打印速度大于 60ppm 的打 印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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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与计算机连接使用,用来将图形 准确绘制在介质上的绘图仪设备。 |
绘图仪 | 从原理上分类,绘图仪分为笔式、喷墨式、热敏 式、静电式、激光式等;从结构上可分为平台式 和滚筒式;从颜色上可分为单色和彩色绘图仪。 平台式绘图仪的工作原理是,在计算机控制下, 笔或喷墨头在 X 、Y 方向移动,而纸在平面上固 定不动。滚筒式绘图仪的工作原理是,笔或喷墨 头沿 X 方向移动,纸沿 Y 方向移动。 笔式绘图仪、喷墨式绘图仪、热敏式绘图仪、静 电式绘图仪、激光式绘图仪等。 |
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9254 GB1762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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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多用途 打 印 复 印机 ( 0905 ) |
能够与计算机连接使用,具有打印和 复印等功能。 |
多用途打印复 印机 |
打印和/或复印和/或传真多用机等。 | 1.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9254 GB17625. 1 2. 不包括 A4 幅面打印速 度大于 60ppm和能复制开 本大于 A1 规格的打印复 印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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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扫描仪 (0906) | 能够与计算机连接使用,用来扫描文 件、 图纸或照片等。 |
扫描仪 | 平板扫描仪、 图纸扫描仪、立式扫描仪、其他高 速扫描仪等。 |
1.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9254 GB17625. 1 2. 不包括不带打印功能的 条形码扫描器和笔式扫描 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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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服务器 ( 0911 ) | 服务器是基于某种操作系统、具有通 用开放体系结构,能通过网络为客户 端计算机提供各种服务的高性能的 计算机产品。具有高扩充性、高可用 性、高稳定性。 |
服务器 | 适用于额定电流小于等于 6A 的服务器。 具有服务器功能的磁盘阵列、塔式服务器、机架 式服务器、刀片服务器等。 |
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9254 GB1762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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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传真机 ( 1602) | 在商业和民用设备内使用的,具有传 真功能的办公和家用设备。 |
传真机 | 传真机、多功能传真一体机等。 | 1.适用标准: GB4943.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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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9254 2 不包括工业传真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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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无绳 电话终 端 ( 1604) |
在 PSTN 网络终端处使用的,由座机 (或主机)和手机(或副机)组成的, 座机通过有线用户线与交换机相连, 座机与手机之间采用无线通信方式, 手机可随身携带,在有效的距离内可 实现收铃、拨号和通话功能的电信终 端产品。 |
无绳电话终端 | 模拟无绳电话机、2.4GHz数字无绳电话机等。 | 1.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19483 2.不包括无线集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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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移 动用户终 端 ( 1606) |
在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公共移动通信 网络中使用,实现通信功能的各类制 式蜂窝移动终端设备。包含移动通信 模块。 |
移动用户终端 | GSM/GPRS用户终端设备、CDMA 、CDMA1X、 CDMA2000用户终端设备、TD-SCDMA用户终端 设备、WCDMA用户终端设备、TD-LTE用户终端 设备等, 以及使用以上制式的其它终端设备 (包 括车载、固定台、通信模块、无线数据终端、可 穿戴式设备等) 。 |
1.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19484. 1 GB/T22450. 1 YD/T1592. 1 YD/T1595. 1 YD/T2583. 14 2.不包括 PHS 手机、对讲 机、SCDMA 终端、工业 环境和预定仅在室外环境 中使用的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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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数 据 终 端 ( 1608) |
在非通信运营商管理维护的机房使 用的、具有数据存储、转换和传递功 能的通信终端产品。 |
数据终端 | 以太网集线器 (工作电压覆盖220V交流,且端 口 固定,且通信端口全部为以太网端 口 ) 、接口转 换器、POS终端 (彩票销售终端) 等。 |
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9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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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多 媒 体 终 端 ( 1609) |
在非通信运营商管理维护的机房使 用的,利用公共通信网络对语音、图 象、数据进行双向传递的多媒体终端 产品。 |
多媒体终端 | 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会议 电视多点控制单元 (MCU) 、 网络机顶盒等。 |
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9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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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电 源 ( 0807 、 0907) |
直接与交流电网电源连接,输出可配 接音视频产品,具有电压转换功能的 设备。包括供电性质和电气参数转 |
音视频设备配 套的电源适配 器 (含充/放电 |
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充/放电器、 电源 转换器等。 |
适用标准: GB8898 GB/T13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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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器 ) (0807) | GB17625 1 | ||||||||
直接与电网电源连接,输出可配接信 息技术设备产品,具有电压转换功能 的设备。包括供电性质和电气参数转 换。 |
信息技术设备 配套的电源适 配器 (含充/放 电器 ) (0907) |
信息技术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充/放电器、 电 源转换器等。 |
1.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9254 GB17625. 1 2. 不包括专为干电池充电 的充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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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安装在额定电流小于等于 6A 计算机或服务器内部的电源。 |
计算机/服务器 内 置 电 源 (0907) |
计算机/服务器机内电源 ( 带机内外壳或不带机内 防护外壳 ) 。 |
适用标准: GB4943. 1 GB/T9254 GB1762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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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照明电器 (2 种 ) 不包括光源产品。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56.灯具 ( 1001 ) | 分配、透出或改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 出光线的器具,它包括支承、固定和 保护光源必需的所有部件,以及必需 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连接到电 源的装置,但不包括光源本身。 |
固定式通用灯 具 |
1.指不为专门用途设计的灯具,其只能借助于工 具才能拆卸的固定方式、或在伸臂范围外的使用 位置而不能轻易地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 2.适用范围为电源电压高于 36V 和不超过 1000V 的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固定式通用灯具; 3. 电源连接方式包括:灯具连接装置、接线端子、 与插座配合的插头、连接引线、 电源线、与电源 导轨连接的接合器、器具插座、安装耦合器、接 合器或连接器; 4.部分适用产品示例: ( 1 ) 悬吊在天花板上的灯具,如枝形花灯、吊灯 等; (2) 表面安装灯具,如天花板表面安装灯具、墙 面安装的灯具、家具表面安装灯具等; ( 3 ) 安装在电源导轨上的灯具; |
1.适用标准: GB7000. 1 GB7000.201 GB/T17743 GB17625. 1 2.不包括: ( 1 ) 隧道灯具; ( 2 ) 道路和街路照明灯 具; ( 3 ) 总高度不低于 2.5m (≥2.5m )的柱式合成灯具 和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用灯 具; (4) 投光灯具; ( 5 ) 舞台灯光、电视、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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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草坪、私人庭园地面安装的、且总高度低于 2.5m 的灯具。 |
影及摄影场所 ( 室内外) 用灯具; (6)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 灯具; (7)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 用灯具; ( 8 ) 通风式灯具; (9)仅能使用自镇流双端 LED 灯 的固定式通用灯 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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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移式通用灯 具 |
1.指不为专门用途设计的灯具,连着电源正常使 用状态下能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 2.适用范围为电源电压高于36V 和不超过250V 的 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可移式通用灯具; 3. 电源连接方式包括: 电源线带插头、器具插座; 4.部分适用产品示例: ( 1 ) 桌面放置的灯具,如台灯; (2) 地面放置的灯具,如落地灯; ( 3 ) 夹持在垂直或水平表面、或圆杆的灯具,如 夹灯。 |
1.适用标准: GB7000. 1 GB7000.204 GB/T17743 GB17625. 1 2.不包括: ( 1 )以电池为电源的手电 筒; (2)以电池为电源的可移 式灯具; ( 3 ) 庭园用可移式灯具; (4) 手提灯; ( 5 ) 灯串、灯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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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灯具 | 1. 指制造商打算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 具; 2.适用范围为电源电压高于 36V 和不超过 1000V 的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嵌入式灯具; 3. 电源连接方式同固定式通用灯具; 4.部分适用产品示例: ( 1 ) 嵌入安装在吊顶或天花板表面的灯具,如格 栅灯、筒灯; |
1.适用标准: GB7000. 1 GB7000.202 GB/T17743 GB17625. 1 2.不包括: ( 1 )游泳池或类似场所嵌 入池壁表面安装的水下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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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嵌入安装在墙面的灯具,如墙脚灯具; ( 3 ) 嵌入安装在家具表面的灯具。 |
具; (2) 通风式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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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族箱灯具 | 1.用于照明一个水族箱内部的灯具,灯具被放在 离水缸顶部很近的地方,或放在水缸里或水缸上; 2.适用范围为电源电压高于 36V 和不超过 1000V 的以电光源为光源家用水族箱灯具; 3. 电源连接方式包括:软线、软缆和插头; 4.部分适用产品示例: ( 1 ) 非永久固定的水族箱的灯具,指可以放在水 族箱水缸顶部或可移式顶部盖框或固定式顶部盖 框上的灯具,灯具可以徒手移动; (2) 永久固定的水族箱灯具,指固定在水族箱的 水缸上或水族箱的固定式顶部盖框上的灯具,且 灯具只能使用工具移动。 |
1.适用标准: GB7000. 1 GB7000.211 GB/T17743 GB17625. 1 2.不包括: ( 1 )非用于照明水族箱内 部的灯具; (2) 非家用水族箱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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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插座安装 的夜灯 |
1.指夜晚为不需要正常照明的区域提供低照度光 源的灯具; 2.适用范围为电源电压高于36V 和不超过250V 的 以电光源为光源的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 3. 电源连接方式:整体式插销; 4.部分适用产品示例:插头直插安装的夜灯。 |
适用标准: GB7000. 1 GB7000.212 GB/T17743 GB1762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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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嵌入式灯 具 |
1.指电源连接和电气部件在地面以下,适宜于安 装到地面内的灯具; 2.适用范围为电源电压高于 36V 和不超过 1000V 的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地面嵌入式灯具。适于在室 内或室外使用,如庭园、院子、非机动车道、停 车场、 自行车道、人行道、行人徒步区域、游泳 池安全特低电压区域以外的区域、托儿所和类似 场所; 3. 电源连接方式同固定式通用灯具; 4.部分适用产品示例: ( 1 ) 地埋灯具,灯具出光面与地表平齐的地面嵌 |
1.适用标准: GB7000. 1 GB7000.213 GB/T17743 GB17625. 1 2.不包括: ( 1 )安装在机动车道的地 面嵌入式灯具。 (2)机场跑道上的地面嵌 入式助航灯具; (3)游泳池或类似场所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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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式灯具; (2) 矮柱灯具,灯具的电源连接和电气部件在地 面以下,预定安装到地面内,但灯具出光面可能 高出地表的灯具。 |
入池底表面安装的水下灯 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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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可移式 灯具 |
1.指正常使用情况下,连接着电源可从一处移至 另一处的灯具,而且灯具设计所提供的安全程度 超过符合 GB7000.204 的可移式通用灯具。儿童用 可移式灯具是为使用时可能没有适合的人监护的 儿童设计的; 2.适用范围为电源电压高于36V 和不超过250V 的 以钨丝灯或单端荧光灯为光源的儿童用可移式灯 具; 3. 电源连接方式同可移式通用灯具; 4.部分适用产品示例:在可移式罩子上面具有人 物或动物的三维图形或造型的灯具。 |
1.适用标准: GB7000. 1 GB7000.4 GB/T17743 GB17625. 1 2. 不包括用电池的灯具或 者不与电网电源直接连接 的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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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镇流器 ( 1002) | 连接在电源和一支或若干支灯之间 用来变换电源电压、限制灯的电流至 规定值,提供启动电压和预热电流, 防止冷启动,校正功率因数或降低无 线电干扰的一个或若干个部件。 |
荧光灯用镇流 器 |
1.指连接在电源和一支或若干支荧光灯之间,利 用电感、 电容或电感电容的组合将灯电流限制在 规定值的装置; 2.适用范围为采用 36V 以上和 1000V 以下交流电 源的荧光灯电感镇流器,与其配套使用的荧光灯 包括双端 (直管形) 荧光灯或单端 (环形、H 形、 π形、方形或2D 形以及多管紧凑形) 荧光灯; 3.部分适用产品示例: ( 1 ) 电抗式镇流器 (2) 谐振式镇流器 ( 3 ) 漏磁升压式镇流器 |
1.适用标准: GB19510. 1 GB19510.9 GB/T17743 GB17625. 1 2.不包括: ( 1 ) 电阻型荧光灯镇流 器; (2)荧光灯试验用基准镇 流器; (3)荧光灯寿命试验用镇 流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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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电灯( 荧光灯 除外)用镇流器 |
1.指连接在电源和一支或若干支高强度气体放电 灯之间,利用电感、 电容或电感电容的组合将灯 电流限制在规定值的装置; 2.适用范围为采用 36V 以上和 1000V 以下交流电 |
1.适用标准: GB19510. 1 GB19510. 10 GB/T17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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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电感镇流器,与其配套 使用的的气体放电灯包括高压汞灯、低压钠灯、 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 3.部分适用产品示例: ( 1 ) 阻抗式高强度气体放电灯镇流器 (2) 漏磁升压式高强度气体放电灯镇流器 ( 3 ) 超前顶峰式高强度气体放电灯镇流器 (又称 CWA 型) |
GB17625. 1 2.不包括: ( 1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试 验用基准镇流器; (2)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寿 命试验用镇流器; ( 3 ) 霓虹灯变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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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灯用交流 电子镇流器 |
1.指包含有稳定器件的交流-交流逆变器,其通常 在高频下启动并使一支或几支荧光灯工作; 2.适用范围为采用 36V 以上和 1000V 以下交流电 源的荧光灯电子镇流器,与其配套使用的荧光灯 包括双端 (直管形) 荧光灯、单端 (环形、H 形、 π形、方形或2D 形以及多管紧凑形) 荧光灯和无 电极荧光灯等; 3.部分适用产品示例: ( 1 ) 独立式或内装式的荧光灯用电子镇流器,具 有金属外壳或塑料外壳、 内部装有电子元件的印 刷线路板,用接线端子输出或用导线输出; (2) 整体式的荧光灯用电子镇流器,无独立的外 壳、有一块或多块装有电子元器件的印刷线路板, 具有引出线或接线端子,通常其外面包有一层绝 缘衬或用树脂灌封在灯具内,依靠灯具外壳提供 防止机械损坏以及防触电保护等; ( 3 ) 带有调光等控制功能的荧光灯用电子镇流 器。 |
1.适用标准: GB19510. 1 GB19510.4 GB/T17743 GB17625. 1 2.不包括: ( 1 )荧光灯用直流电子镇 流器; (2)仅适用于应急照明的 荧光灯用电子镇流器; (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 光灯内的电子镇流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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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度气体放 电灯用电子镇 流器 |
1.指装有触发和稳定部件的转换器,这种转换器 能在直流或与电源频率不同的频率下使高强度气 体放电灯工作; 2.适用范围为采用 36V 以上、250V 以下直流电源 和/或 1000V 以下交流电源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 |
1.适用标准: GB19510. 1 GB19510. 13 GB/T17743 GB1762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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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子镇流器,与其配套使用的的气体放电灯包 括高压汞灯、低压钠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 灯; 3.部分适用产品示例: ( 1 )独立式或内装式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电子 镇流器,具有金属外壳或塑料外壳、 内部装有电 子元件的印刷线路板,用接线端子输出或用导线 输出; (2) 整体式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电子镇流器, 无独立的外壳、有一块或多块装有电子元器件的 印刷线路板,具有引出线或接线端子,通常其外 面包有一层绝缘衬或用树脂灌封在灯具内,依靠 灯具外壳提供防止机械损坏以及防触电保护等; (3)带有调光等控制功能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 电子镇流器。 |
2.不包括: ( 1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寿 命试验用电子镇流器; (2) 霓虹灯电子变压器; (3)剧院和机动车辆用特 种灯用的镇流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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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模块用直 流或交流电子 控制装置 |
1. 指置于电源和一个或多个 LED 模块之间,为 LED 模块提供额定电压或电流的装置。 此装置可 以由一个或多个独立的部件组成,并且可以具有 调光、校正功率因数和抑制无线电干扰的功能; 2.适用范围为采用 36V 以上、250V 以下直流电源 和/或 1000V 以下交流电源的LED 模块用电子控 制装置; 3.部分适用产品示例: ( 1 ) 独立式或内装式的LED 模块用电子控制装 置,具有金属外壳或塑料外壳、 内部装有电子元 件的印刷线路板,用接线端子输出或用导线输出; ( 2 ) 整体式的LED 模块用电子控制装置,无独 立的外壳、有一块或多块装有电子元器件的印刷 线路板,具有引出线或接线端子,通常其外面包 有一层绝缘衬或用树脂灌封在灯具内,依靠灯具 外壳提供防止机械损坏以及防触电保护等; |
1.适用标准: GB19510. 1 GB19510. 14 GB/T17743 GB17625. 1 2. 不包括普通照明用自镇 流 LED 灯、双端 LED 灯 (替换直管荧光灯用) 等 光源内的 LED 模块用电 子控制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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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带有调光等控制功能的LED 模块用电子控 制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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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车辆及安全附件 ( 13 种 ) 1.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 类汽车、N 类汽车和O 类挂车 (须上普通牌照的车辆) 及安全附件; 2.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及安全附件; 3. 电动自行车。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58.汽车 ( 1101 ) | 1. 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 车轮的非轨道承载车辆; 2.设计和制造上需要由汽车牵引,才 能在道路上正常使用的无动力道路 车辆。 |
M 类汽车 | 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1.M1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 九座的载客车辆; 2.M2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 个,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车 辆; 3.M3 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 个,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5000kg 的载客车辆。 |
1. 车 辆 分 类 应 符 合 GB/T15089标准规定。 2. 车 辆 定 义 应 符 合 GB/T3730. 1标准规定。 3. 专 用车 辆 定 义 应 符 合 GB/T17350标准规定。 4.不包括: ( 1 ) 三类底盘:缺少车身 或驾驶室、货箱 ( 车厢 ) 的汽车; ( 2 ) GB7258中规定的低 速汽车 ( 三轮汽车和低速 货车的总称) ; ( 3 ) 无轨电车; ( 4 ) 在轨道上行驶的车 辆、农业与林业用拖拉机 和各种工程机械以及其他 设计上不在道路上行驶和 使用而主要用于封闭道路 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专 用机械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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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类汽车 | 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1.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 辆; 2.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 12000kg的载货车辆; 3.N3 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12000kg 的载货 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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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类挂车 | 挂车 (包括半挂车) 。 1.O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750kg的挂车; 2.O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750kg,但不超过 3500kg的挂车; 3.O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 10000kg的挂车; 4.O4 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10000kg 的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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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摩托车 ( 1102) | 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 个车轮的道路车辆。 |
L1 类 (两轮轻便 摩托车) |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 50km/h 的摩托车,且: ——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 50mL; ——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 4kW; —— 车辆纵向中心平面上装有两个车轮的轻便 摩托车。 |
1. 车辆分类及定义应符合 GB7258 及 GB/T15089 标 准规定。 2.不包括: ( 1 )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400kg 、不带驾驶室、用于 载运货物的三轮车辆; ( 2 )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600kg 、不带驾驶室、不具 有载运货物结构或功能且 设计和制造上最多乘坐 2 人 (包括驾驶人 ) 的三轮 车辆; ( 3 )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600kg 的带驾驶室的三轮 车辆; (4) 最大设计车速、整车 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 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 定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 机动轮椅车; (5)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 标准规定的车辆; ( 6) 电驱动的,最大设计 车速不大于 20km/h 的 三 轮车辆。 3. 对于电驱动的正三轮轻 便摩托车 ( L2 类 ) 、边三 轮摩托车 (L4 类) 和正三 轮摩托车 ( L5 类 ) ,其整 车整备质量不包含动力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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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 类 (正三轮轻 便摩托车) |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 50km/h 的摩托车,且: ——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 50mL; ——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 4kW; ——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轻便摩 托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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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 类 (两轮普通 摩托车) |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 50mL, 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 4kW,车辆纵向中心平面上装有两个车轮的摩托 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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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4 类 (边三轮摩 托车 ) |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 50mL, 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 4kW 的,在两轮普通摩托车的右侧装有边车的 摩托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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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 类 (正三轮摩 托车 ) |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 50mL, 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 4kW,装有三个车轮,其中一个车轮在纵向中心 平面上,另外两个车轮与纵向中心平面对称布置 的普通摩托车,包括: ( 1 )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摩托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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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如设计和制造上允许载运货物或超过 2 名乘 员 (含驾驶人 ) ,其最大设计车速小于 70km/h; (2) 装有与后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前轮、设计和 制造上不具有载运货物结构且最多乘坐2 人(包 括驾驶人) 的摩托车。 |
电池的质量。 | |||||||||
60. 电 动 自 行 车 ( 1119) |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 脚踏骑行能力, 能实现电助动或/ 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
电动自行车 | 电动自行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 具 有 电 驱 动 或/和电 助动 功能; ( 3 ) 电 驱 动 行 驶 时,最 高 设 计 车 速 不超 过 25km /h;电 助 动 行 驶 时,车 速超 过 25km /h , 电 动 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 配 完 整 的 电 动 自 行 车的 整 车 质 量 小 于 或 等 于 55k g; ( 5 ) 蓄 电 池标 称 电压 小 于 或等 于 48V ( 6) 电 动 机 额 定 连 续 输 出 功 率 小于 或等 于 400W。 |
适用标准: GB17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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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机 动 车 辆轮 胎 ( 1201 、1202) |
安装在机动车辆车轮上,供机动车 辆行驶使用的圆环形弹性制品。 新的机动车辆充气轮胎,包括轿车 轮胎、载重汽车轮胎、摩托车轮胎, 其原始设计的目的是在 M 、N 、O 和 L 类的机动车辆 (车辆类别定义 参见 GB/T15089 ) 上使用的机动车 辆轮胎。 不包括翻新轮胎、专为竞赛设计的 轮胎。 |
轿车子午线轮胎 ( 1201 ) |
新的轿车充气子午线轮胎。 | 适用标准: GB9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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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 车 斜 交 轮 胎 ( 1201 ) |
新的轿车充气斜交轮胎。 | |||||||||
载重汽车子午线 轮胎 ( 1201 ) |
新的载重汽车充气子午线轮胎。 | 适用标准: GB9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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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汽车斜交轮 胎 ( 1201 ) |
新的载重汽车充气斜交轮胎。 | |||||||||
摩 托 车 轮 胎 ( 1202) |
新的摩托车充气轮胎。 | 适用标准: GB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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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摩托车乘员头盔 ( 1105 ) |
摩托车乘员 (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 员 ) 佩戴的头盔。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在事故中降低摩托车乘员头部伤害的装具,应由 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 组成。 |
适用标准: GB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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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汽车用制动器衬 | 汽车鼓式或盘式制动器的部件,分 | 汽车用制动器衬 | M1 、M2 、M3 、N1 、N2 、N3 、O1 、O2 、O3、 | 适用标准: | ||||||
片 ( 1120) | 别压靠在制动鼓或制动盘面而产生 摩擦力的摩擦材料部件。 |
片 | O4 类车辆制动器上使用的制动衬片。 | GB5763 | ||||||
**64. 汽车安全玻璃 ( 1301 ) |
由无机材料、无机材料与有机材料 经复合或处理而成的产品, 当这类 产品用于车辆上时, 能最大限度地 减少人员伤害的可能性,且应具有 视野、强度和耐磨性等特殊要求的 产品。 |
汽车夹层玻璃 | 用于汽车、工程车辆或农用车辆上的,由两层或 多层玻璃与一层或多层有机材料粘结而成的安 全玻璃,也称夹胶玻璃。 |
1.适用标准: GB9656 2. 不包括车辆前风窗以外 用刚性塑料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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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区域钢化玻 璃 |
用于汽车、工程车辆或农用车辆上的,分区域控 制碎片颗粒的特殊钢化玻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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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钢化玻璃 | 用于汽车、工程车辆或农用车辆上的,通过适当 处理的安全玻璃材料,一旦破碎其碎片可以最大 程度减少对人体的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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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塑玻复合材 料 |
用于汽车、工程车辆或农用车辆上的,由玻璃与 有机塑料材料复合而成的材料,通常在车内侧面 为有机塑料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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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中空玻璃 | 用于汽车、工程车辆或农用车辆上的,由两层或 多层钢化或夹层玻璃组合而成的中空玻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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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汽 车 安 全 带 ( 1104) |
汽车安全带 | 汽车安全带 | 安装在M 、N 类车辆的座椅上,作为成年乘员 独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产品,如腰带、三点 式安全带、全背带式安全带等。 |
1.适用标准: GB14166 GB8410 2.不包括: ( 1 )用于特定车辆类型的 约束系统; (2)儿童乘员使用的安全 带和约束系统; (3)构成安全带总成或约 束系统的零部件 ( 如:安 全带织带、卷收器、带扣、 预紧装置、调节装置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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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机动车外部照 明 及 光 信 号 装 置 ( 1109 、1116) |
M 类、N 类、O 类和 L 类机动车辆 使用的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外 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设计用于照 |
汽车用外部照明 及 光 信 号 装 置 ( 汽 车 灯 具 ) |
1.汽车用的前照灯、前雾灯、后雾灯、前位灯、 后位灯、示廓灯、制动灯、倒车灯、转向信号灯、 昼间行驶灯、角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后牌照 |
1.各种类型灯具的定义见 GB4785和GB18100。 2 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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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路或向其他使用道路者发出光 信号的装置 (简称灯具) 。 |
( 1109) | 板照明装置、 自适应照明系统 ( AFS ) 、回复反 射器和尾部标志板等; 2.仅仅不带灯泡和/或插座的灯具装置。 |
( 1 )构成灯具总成的零件 ( 如反射镜、配光镜、灯 泡、壳体,可制成回复反 射器或尾部标志板的光学 单元材料等) ; (2)单独使用成形的回复 反射器产品; ( 3 ) 外部装饰性灯具 (如 绿色、蓝色等装饰灯 ) 和 汽车内部照明灯具 ( 如阅 读灯、踏步灯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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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用外部照 明及光信号装置 (摩托车灯具 ) ( 1116) |
1.摩托车用的前照灯、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 转向信号灯、后牌照板灯、前雾灯、后雾灯、倒 车灯和回复反射器等; 2.仅仅不带灯泡和/或插座的灯具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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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机动车辆间接 视野装置 ( 1110、 1115) |
安装在M类、N类和L类机动车辆上 的间接视野装置。 间接视野装置:驾驶员用来观察直 接视野无法观察到的车辆邻近交通 区域的装置。 |
汽车视镜 ( 1110) | 通过反射面在规定的视野内看清车辆后方和侧 方图像各类内视镜、外视镜和监视镜等光学视镜 总成。 |
1.适用标准: GB15084 GB17352 2.不包括: ( 1 )构成视镜总成的零件 (如镜片、支架、壳体等 ); (2)起类似间接视野作用 的雷达等装置; (3)潜望镜等复杂光学系 统。 (4)通过摄像机与监视器 组成的系统,看清车辆邻 近区域图像的装置。包括 摄像机、监视器、记录装 置 等 , 具 体 定 义 见 GB15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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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 托 车 后 视 镜 ( 1115 ) |
用于提供清晰后方视野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的后视镜总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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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汽车座椅及座 椅头枕 ( 1114) |
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 | 1.汽车座椅; 2.座椅头枕。 |
1.M 、N类汽车的座椅; 2.上述座椅使用的头枕 (如其单独出厂、销售或 进 口 ) 。 |
1.适用标准: GB15083 GB11550 GB13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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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4406 GB8410 2.不包括: ( 1 )后向座椅及其在这些 座椅上安装的头枕; (2)儿童乘员使用的座椅 系统; ( 3 ) 客车和卡车的卧铺; ( 4 ) 构成座椅总成的零 件,如座椅骨架、座椅护 面等; ( 5 ) 构成头枕总成 (如其 单独出厂、销售或进 口 ) 的零件,如头枕骨架、头 枕护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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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汽车行驶记录 仪 ( 1117) |
对车辆行驶速度、 时间、里程、位 置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 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数据通 信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 装置。 |
1. 汽车行驶记录 仪; 2. 具有行驶记录 功能且行驶记录 功 能 符 合 GB/T19056 要求 的 卫 星 定 位 装 置。 |
GB7258 规定的所有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货车、 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货车 等车辆安装使用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包括具有行 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 |
适用标准: GB/T19056 GB7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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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车身反光标识 ( 1118) |
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而设置在车 身表面的反光材料的组合。 |
车身反光标识 | 1.半挂牵引车在驾驶室后部上方设置的能体现 驾驶室的宽度和高度的车身反光标识,其他货车 (多用途货车除外) 、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 车和挂车(设置有符合规定的车辆尾部标志板的 专项作业车和挂车,以及旅居挂车除外)在后部 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 2.所有货车 (半挂牵引车、多用途货车除外) 、 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旅居挂车除 |
适用标准: GB23254 GB7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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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 在侧面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 | ||||||||||
十一、农机产品 (2 种)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71. 植 物保 护机械 ( 1401 ) |
通过液力、气力、热力等分散并喷射 农药,用于防治植物病、虫、害和/ 或其他生物侵害的机具。 |
背负式喷雾喷粉 机 |
1. 由操作者背负,利用汽油机驱动高速离心风机 产生的气流进行喷雾或喷粉的机器; 2.主要由汽油机、药箱总成、风机总成、机架等 组成。 |
适用标准: GB10395. 1(仅适用于自走 式、牵引式、悬挂式、半 悬挂式、风送式植保机械) GB103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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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式动力喷雾 机 |
1. 由操作者背负,由汽油机驱动小型液泵利用液 力进行喷雾的机器; 2. 主要由汽油机、药液箱、液泵、机架等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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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式喷雾器 | 1. 由操作者背负,用手摇杠杆驱动液泵利用液力 进行喷雾的机器; 2 主要由药箱、空气室、液泵、喷射部件等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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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式电动喷雾 器 |
1. 由操作者背负,以蓄电池为能源,驱动微型直 流电机,带动液泵进行喷雾的机器; 2.主要由微型电机、液泵、蓄电池、药箱、喷射 部件等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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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式喷雾器 | 1.用手动气泵 (打气筒) 向药液箱内充入压缩气 体,使机具中的药液具有压力并从喷头喷出的机 器; 2.主要由药箱、气泵、喷射部件、压力表等部件 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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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板式喷雾器 | 1. 扳动加长杠杆驱动装在脚踏板上的液泵进行 喷雾的机器; 2.主要由液泵、气室、喷射部件和杠杆组件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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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机 | 1.利用热能或利用空气压缩机的气体压力能使 药液雾化成烟雾微粒散布的喷雾机器; 2.烟雾机按雾化原理分为热烟雾机和常温烟雾 机。热烟雾机是利用热能使油剂农药在烟化管内 发生蒸发、裂化形成烟雾;常温烟雾机是利用空 气压缩机产生的压缩空气的压力能使药液与高 速气流混合,在常温下形成烟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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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喷雾机 | 1. 由发动机或电机驱动液泵进行液力喷雾的机 器; 2.按照机架型式和携带方式又可分为担架式、手 推车式、手提式和车载式等。主要组成部件为内 燃机、液泵、喷射部件和药液箱。其中担架式和 手提式机动喷雾机没有药液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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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杆式喷雾机 | 1.用装有喷头的喷杆喷洒药液的机器,分为悬挂 式、牵引式、车载式和自走式等; 2.其主要工作部件为:药液箱、液泵、喷杆、喷 头、调压阀和控制阀等。工作时由动力驱动液泵, 将药液箱中的药液以一定的压力通过控制阀和 输液管路输往喷杆,当喷头处的喷雾液体压力达 到预定值时,防滴装置便自动开启,药液以雾状 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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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送式喷雾机 | 1. 靠风机产生的高速气流雾化药液或辅助雾化 药液,并输送雾滴的喷雾机器,分为悬挂式、牵 引式、车载式和自走式等; 2.工作时内燃机或电动机驱动风机和液泵,液泵 将药液箱中的药液以一定的压力输往喷筒上的 多个喷头,喷头喷出的药液在高速气流的作用 下,进一步雾化成细小的雾滴并被定向送往目标 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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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气力超低量 喷雾器 |
由高速电机驱动风机,产生高速气流,通过气液 流喷头雾化成极小雾粒的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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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轮 式 拖 拉 机 ( 1402) |
通过车轮行走,具有两轴 (或多轴) , 用于牵引、推动、携带或/和驱动配 套农机具进行作业的自走式动力机 械。 |
以单缸柴油机或 功 率 不 大 于 18.40kW ( 25 马 力 ) 的多缸柴油 机为动力的轮式 拖拉机 |
1.一般由柴油机、底盘和电器系统组成; 2.拖拉机底盘由传动系、行走系、转向系、制动 系和工作装置组成; 3.工作装置主要用来连接或吊挂农机具,以便和 各种农机具配套完成不同作业。 |
1.适用标准: GB18447. 1 GB18447.4 2.不包括手扶拖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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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消防产品 ( 3 种 )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产品分类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73. 火 灾 报警产 品 ( 1801 ) |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 点型感烟火灾探 测器 |
1.对悬浮在大气中的燃烧和/或热解产生的固体 或液体微粒敏感的点型火灾探测器; 2.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离子感烟火灾探测 器、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
适用标准: GB4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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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点型感温火灾探 测器 |
1.对温度和/或升温速率和/或温度变化响应的点 型火灾探测器; 2.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适用标准: GB4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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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 独立式感烟火灾 探测报警器 |
1. 一个包括感烟探测、 电源和报警器件的报警 器,主要用于家庭住宅的火灾探测和报警; 2.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光电感烟 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离子感烟火灾探测报警 器。 |
适用标准: GB2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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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手动火灾报警按 钮 |
通过手动启动器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装置。 | 1.适用标准: GB19880 2.不包括防盗报警按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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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 点型紫外火焰探 测器 |
对火焰中波长小于 300nm 的紫外光辐射响应的 火焰探测器。 |
适用标准: GB12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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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火灾探测器 | 点型红外火焰探 测器 |
对火焰中波长大于 850nm 的红外光辐射响应的 火焰探测器。 |
适用标准: GB15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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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气式感烟火灾 探测器 |
采用吸气工作方式获取探测区域火灾烟参数的 感烟火灾探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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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型火灾探测 器 |
使用摄像机、红外热成像器件等视频设备或它们 的组合方式获取监控现场视频信息,进行火灾探 测的探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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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型一氧化碳火 灾探测器 |
对一氧化碳响应的点型火灾探测器。 | |||||||||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 线型光束感烟火 灾探测器 |
应用光束被烟雾粒子吸收而减弱的原理的线型 感烟火灾探测器。 |
1.适用标准: GB14003 2. 不包括红外光束入侵探 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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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显示盘 | 火灾显示盘 | 火灾报警指示设备的一部分。它是接收火灾报警 控制器发出的信号,显示发出火警部位或区域, 并能发出声光火灾信号的楼层或区域显示盘( 显 示器 ) 。 |
适用标准: GB17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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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 火灾声光警报器 | 1.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分开设置,火灾情况下能够 发出声和/或光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 2.火灾声光警报器、火灾声警报器、火灾光警报 器。 |
1.适用标准: GB26851 2. 不包 括 气体释 放 警 报 器、 民用警告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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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控制器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1.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中心,能够接收 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故障信号,同时完成相应 的显示和控制功能的设备; 2.火灾报警控制器、独立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区 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 |
1.适用标准: GB4717 2. 不包 括 防 盗 报 警 控 制 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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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区域兼容型火灾报警控制器。 | ||||||||||
家用火灾报警产品 | 家用火灾报警产 品 |
1.在家庭住宅户内使用的火灾探测报警产品; 2. 点型家用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家用感温火灾 探测器、燃气管道专用电动阀、手动报警开关、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中心监控设备。 |
适用标准: GB22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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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灭火器 ( 1810) | 手提式灭火器 | 手提式灭火器 | 1. 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装的灭火剂喷出 以扑救火灾,并可手提移动的灭火器具; 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适用标准: GB4351. 1 GB4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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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车式灭火器 | 推车式灭火器 | 1.装有轮子的可由一人推或拉至火场,并能在其 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 灾的灭火器具; 2. 总质量大于 25kg ,但不大于 450kg; 3.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推 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适用标准: GB8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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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式灭火器 | 简易式灭火器 | 1.可任意移动的,由一只手指开启的,不可重复 充装使用的一次性贮压式灭火器; 2.灭火剂充装量小于 1000ml (或 g) ; 3.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简易式干粉灭火器、简 易式氢氟烃类气体灭火器。 |
适用标准: GA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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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避难逃 生产 品 ( 1815 )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 | 消防应急标志灯 具 |
1.用图形和/或文字指示疏散方向,指示安全出 口、楼层、避难层 ( 间 ) 、灭火器材、消火栓箱、 消防电梯、残疾人楼梯位置,指示禁止入内的通 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的消防应急灯具; 2.消防应急标志灯具、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标志 灯具、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集中电源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标 |
1.适用标准: GB17945 2.不包括疏散用手电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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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复合灯具。 | ||||||||||
消防应急照明灯 具 |
1.为人员疏散和/或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 急灯具;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 灯具、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集中电源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照明标 志复合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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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控制器 | 控制并显示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 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 箱及相关附件等工作状态的控制与显示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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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集中电 源 |
火灾发生时,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 以蓄电池为能源的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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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配电箱 | 为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供配电装置。 | |||||||||
应急照明分配电 装置 |
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输出进行分配电的供 配电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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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产品 | 逃生缓降器 | 依靠使用者自重安全下降并能往复使用的缓降 器。 |
适用标准: GB219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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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梯 | 1.建筑火灾发生时,供被困人员逃生使用的专用 逃生梯; 2. 固定式逃生梯、悬挂式逃生梯。 |
适用标准: GB219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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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滑道 | 建筑火灾发生时,使用者依靠自重以一定速度在 其内部滑降逃生,并能反复使用的柔性滑道。 |
适用标准: GB219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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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逃生器 | 建筑火灾发生时,供被困人员一次性使用的专用 应急逃生器。 |
适用标准: GB219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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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绳 | 供发生建筑火灾时单人使用的逃生绳。 | 适用标准: GB219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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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呼吸器 | 过滤式消防自救 呼吸器 |
1.通过过滤装置吸附、吸收、催化及直接过滤等 作用去除一氧化碳、烟雾等有害气体、供人员在 发生火灾时逃生用的呼吸器; 2.发生火灾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低于 17%; 3.一次性使用。 |
适用标准: GB219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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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氧消防自救 呼吸器 |
使人的呼吸器官同大气环境隔绝,利用化学生氧 剂产生的氧,供人在发生火灾时缺氧情况下逃生 用的呼吸器。 |
1.适用标准: GA411 2. 不包括作业型、救护型 和潜水型呼吸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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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标志 | 常规消防安全标 志 |
适用于在基材上通过印刷、喷涂色漆或粘贴普通 色膜等方式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 |
适用标准: GA480. 1 GA4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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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光消防安全标 志 |
适用于用蓄光色漆印刷、喷涂或用蓄光色膜粘贴 在基材上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 |
适用标准: GA480. 1 GA4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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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反射消防安全 标志 |
适用于用逆反射色漆印刷、喷涂或用逆反射色膜 粘贴在基材上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 |
适用标准: GA480. 1 GA4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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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消防安全标 志 |
适用于用荧光色漆印刷、喷涂或用荧光色膜粘贴 在基材上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 |
适用标准: GA480. 1 GA4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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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消防安全标 志 |
适用于在其他基材上通过印刷、喷涂色漆或粘贴 普通色膜等方式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 |
适用标准: GA480.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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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安全防范产品 (2 种)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76. 入 侵 探 测 器 ( 1901 ) |
对入侵或企图入侵或用户的故意操 作作出响应 以产生报警状态 的装 置。 |
主动红外入侵探 测器 |
1. 当发射机与接收机之间的红外辐射光束被完全 遮断或按给定的百分比被部分遮断时能产生报 警状态的探测装置。一般应由红外发射机与红外 接收机组成; 2.包括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主动红外护栏, 以 及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与其他设备集成的产品。 |
适用标准: GB10408. 1 GB10408.4 GB16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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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内用被动红外 探测器 |
1. 由于人在室内探测器覆盖区域内移动引起接收 到的红外辐射电平变化而产生报警状态的一种 探测器。一般应有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和一个处理 器组成; 2.包括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 器与其他设备集成的产品。 |
适用标准: GB10408. 1 GB10408.5 GB16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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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内用微波多普 勒探测器 |
1. 由于人体移动使反射的微波辐射频率发生变化 而产生报警状态的一种探测器。一般应有一个或 多个传感器和一个信号处理器组成; 2.包括被微波多普勒探测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与其他设备集成的产品。 |
适用标准: GB10408. 1 GB10408.3 GB16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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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和被动红外 复合入侵探测器 |
1.将微波和被动红外两种单元组合于一体,且当 两者都感应到人体的移动,同时都处于报警状态 时才发出报警信号的装置。 一般应由微波单元、 被动红外单元和信号处理器组成,并应装在同一 机壳内; 2.包括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微波和 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与其他设备集成的产 品。 |
适用标准: GB10408. 1 GB10408.6 GB16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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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入侵探测器 | 1.在探测范围内能对入侵者引起的机械振动 (冲 击)产生报警信号的装置。一般应有振动传感器、 适调放大器和触发器组成; 2.包括振动入侵探测器、振动入侵探测器与其他 设备集成的产品。 |
适用标准: GB10408. 1 GB/T10408.8 GB16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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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内用被动式玻 璃破碎探测器 |
1.安装在玻璃防护区域内,能对玻璃破碎时通过 玻璃传送的冲击波做出响应的探测装置。一般应 有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和一个信号处理器组成; 2.包括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被动式玻璃破碎 探测器与其他设备集成的产品。 |
适用标准: GB10408. 1 GB10408.9 GB16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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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开关入侵探测 器 |
1.磁开关是由开关盒和磁铁盒构成, 当磁铁盒相 对于开关盒移开至一定距离时,能引起开关状态 的变化,控制有关电路而发出报警信号的探测装 置; 2.包括磁开关入侵探测器、磁开关入侵探测器与 其他设备集成的产品。 |
适用标准: GB10408. 1 GB15209 GB16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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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入侵探测 器 |
1.用于防盗报警的其他电子入侵探测器; 2.包括光纤振动入侵探测器、激光入侵探测器等。 |
适用标准: GB10408. 1 GB16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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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防盗报警控制 器 ( 1902) |
在入侵报警系统中实施设置警戒、 解除警戒、判断、测试、指示、传 送报警信息以及完成某些控制功能 的设备。 |
防盗报警控制器 | 本地报警的防盗报警控制器、异地报警的防盗报 警控制器、无线传输防盗报警控制器、安全技术 防范集成系统中具备入侵报警功能的防盗报警 控制器、防盗报警控制器与其他设备集成的防盗 报警产品。 |
适用标准: GB12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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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建材产品 ( 3 种 )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78. 溶剂型木器涂 料 ( 2101 ) |
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和工厂化涂装 用聚氨酯类、硝基类和醇酸类溶剂 |
硝基类涂料 | 由硝酸和硫酸的混合物与纤维素酯化反应制得 的硝酸纤维素为主要成膜物质的一类涂料。 |
1.适用标准: GB18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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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木器涂料 (包括底漆和面漆) 。 | 醇酸类涂料 | 由多元酸、脂肪酸 (或植物油) 与多元醇缩聚制 得的醇酸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的一类涂料。 |
2. 不包括辐射固化涂料 和不饱和聚酯腻子、木器 用溶剂型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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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类涂料 | 由多异氰酸酯与含活性氢的化合物反应而成的 聚氨 (基甲酸) 酯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的一类涂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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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瓷质砖 (2102) | 1.用于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 (E) 不超过 0.5%的干压陶瓷砖; 2.产品执行 GB/T4100 标准附录 G。 |
瓷质砖 | 瓷质砖根据其放射性水平可被认证为: 1.A 类:产销及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2.B 类:不可用于住宅、老年公寓、托儿所、 医 院和学校、办公楼、宾馆等 I 类民用建筑的内饰 面,但可用于Ⅱ类民用建筑 (如商场、文化娱乐 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和公共交 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 、工业建筑的内饰 面和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外饰面。 |
适用标准: GB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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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建筑安全玻璃 ( 1302) |
建筑物上使用的, 当应用和破坏时 对人体伤害程度达到最小的玻璃。 |
建筑夹层玻璃 | 1. 由两层或多层玻璃与一层或多层有机材料粘结 而成的安全玻璃,也称夹胶玻璃; 2.可细分为:建筑钢化夹层玻璃、建筑普通夹层 玻璃、建筑用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 3.建筑用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是指由玻璃、太阳 电池、中间层、汇流条、绝缘胶带、引出端等材 料组成,用中间层分隔并通过处理使其粘接为一 体,且具有发电功能的产品统称,俗称双玻组件 或三玻组件。 |
适用标准: GB15763.3 (适用于建筑 夹层玻璃) GB/T29551 (适用于建筑 用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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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化玻璃 | 1.用于建筑物上,经热处理加工的特殊玻璃, 一旦破碎其碎片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对人体的伤 害; 2.可细分为:建筑装饰类钢化玻璃、建筑普通 钢化玻璃、太阳能光伏组件封装用钢化玻璃; 3.太阳能光伏组件封装用钢化玻璃是指使用在 光伏组件的前板玻璃或背板钢化玻璃。 |
1.适用标准: GB15763.2 2.不包括: ( 1 ) 采用化学方法钢化 的玻璃; ( 2 ) 家具、家电用钢化 玻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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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中空玻 | 用于建筑上的内、外侧均由钢化或夹层玻璃组合 | 1.适用标准: | ||||||||
璃 | 而成的中空玻璃。 | GB/T11944 2. 不包括内侧或外侧由 普通玻璃组成的中空玻 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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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儿童用品 ( 3 种 )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81. 童 车 类 产 品 ( 2201 ) |
设计或预定供运载儿童或供儿童乘 骑的童车类产品。 |
儿童自行车 | GB14746 标准范围覆盖的所有儿童自行车: 1.适用于四岁至八岁的儿童骑行; 2.鞍座的最大高度大于 435mm 而小于 635mm; 3.仅借儿童的人力,主要以脚蹬通过传动机构驱 动后轮的两个车轮的车辆 (包括带有平衡轮的车 辆 ) 。 |
1.适用标准: GB14746 2. 不包括供特技骑行的 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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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三轮车 | GB14747 标准范围覆盖的所有儿童三轮车: 1.可承载一名或多名儿童,仅借人力脚蹬驱动前 轮而行驶的车辆; 2.各车轮与地面接触点呈三角形或梯形,如为梯 形,窄轮距宽度应小于宽轮距的一半。 |
1.适用标准: GB14747 2. 不包括玩具三轮车或 设计用于其他特殊目的 的三轮车 ( 如游乐三轮 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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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推车 | GB14748 标准范围覆盖的所有儿童推车: 预定运载一名或多名儿童, 由人工推行的车辆。 |
1.适用标准: GB14748 2. 不包括玩具推车或设 计用于其他特殊用途推 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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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学步车 | GB14749 标准范围覆盖的所有婴儿学步车: 1.车体具有能在脚轮上运转的座架; 2.婴儿在车内就座后,可以借助框架的支撑、用 脚驱动进行任意方向活动的车辆。 |
1.适用标准: GB14749 2. 不包括医疗用学步车 以及气垫支撑婴儿的学 步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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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玩具 (2202) | 设计或预定供 14 岁以下儿童玩耍时 使用的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 具、乘骑车辆玩具。 不包括: 1.不带电的纸制、竹制、木制、毛绒 布制、 陶瓷、玻璃、石膏玩具 (但 套装中具有独立玩耍功能的塑胶或 金属部件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 录范围 ) ; 2. 不带电的口动玩具、 出牙器 ( 牙 胶 ) 、水上玩具、可充气的玩具、 彩泥或水晶泥等软体造型玩具 (但 套装中具有独立玩耍功能的塑胶或 金属部件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 录范围 ) ; 3.适用 GB6675. 11 的家用秋千、滑梯 及类似用途室内、室外活动玩具, 适用 GB6675. 12 的玩具滑板车,适 用 GB6675. 13 的除实验玩具外的化 学套装玩具,适用 GB6675. 14 的指 画颜料,适用 GB26387 的化学及类 似活动的实验玩具; 4.具有玩耍功能的文具; 5.GB6675. 1 标准范围不适用的玩具 和不认为是玩具的产品。 |
电玩具 | 无论由何种材料制成,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 电能的玩具,包括电动玩具、视频玩具、声光玩 具、热源玩具、实验型玩具等。 |
1.适用标准: GB6675. 1 GB6675.2 GB6675.3 GB6675.4 GB19865 ( 不包括第 20 章 ) 2.不包括变压器、电池充 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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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玩具 | 主体或主要玩耍部分由塑胶材料制成的非使用 电能的玩具,包括静态塑胶玩具、机动塑胶玩具, 含娃娃玩具 ( 至少头部和四肢由非纺织物材质的 聚合材料制成,并带有服装或身体由软性材料填 充的玩具) 、塑胶材质的弹射玩具、“爬爬垫”类 产品等。 |
1.适用标准: GB6675. 1 GB6675.2 GB6675.3 GB6675.4 2. 不包括预定承载儿童 体重的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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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玩具 | 主体或主要玩耍部分由金属材料制成的非使用 电能的玩具,包括静态金属玩具、机动金属玩具, 含金属材质的弹射玩具等。 |
1.适用标准: GB6675. 1 GB6675.2 GB6675.3 GB6675.4 2. 不包括预定承载儿童 体重的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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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骑车辆玩具 | 设计或预定供儿童乘骑的车辆玩具,包括: 1. 玩 具 自行 车: 鞍座 的最大 高度小 于或等 于 435mm;仅借儿童的人力、主要以脚蹬通过传动 机构来驱动后轮的两轮玩具自行车; 2. 电动童车: 由儿童驾驶和或乘坐、 以直流电驱 动的车辆; 3.其它车辆玩具:除玩具自行车、 电动童车、童 车类产品外,由儿童自身力量驱动、预定承载儿 |
1.适用标准: GB6675. 1 GB6675.2 GB6675.3 GB6675.4 GB19865 ( 不包括第 20 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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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体重的其它乘骑车辆玩具,如滑行车、平衡车、 扭扭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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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机动车儿童乘 员 用 约 束 系 统 (2207) |
设计是通过限制儿童乘员身体的移 动来减轻在车辆碰撞事故或突然加 (减 ) 速情况下对其伤害的机动车 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
机动车儿童乘员 用约束系统 |
安装在三个车轮或三个车轮以上机动车上的儿 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包括儿童安全座椅、增高垫、 婴儿提篮、便携床等。 |
1.适用标准: GB27887 2. 不包括用于安装在折 叠座椅或侧向座椅上的 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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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防爆电气 ( 17 种 ) 1.爆炸性气体环境 (I 类和Ⅱ类) 和爆炸性粉尘环境 (Ⅲ类) 用防爆电气产品; 2.适用标准:GB3836. 1 、GB3836.2 、GB3836.3 、GB3836.4 、GB/T3836.5 、GB/T3836.6 、GB/T3836.7 、GB3836.8 、GB3836.9 、GB12476. 1 、GB12476.4、 GB12476.5 、GB12476.6 、GB12476.7; 3.不包括不具有“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中产品功能的产品。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84. 防 爆 电 机 ( 2301 )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用于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的 各类电动机,该类产品通常由定子、 转子及其他结构件组成。 |
防爆电机 | 1. 中心高≤160mm 或额定功率≤15kW 的各类电动 机 2. 160mm < 中心高≤280mm 或 15kW<额定功率 ≤ 100kW 的各类电动机 3.280mm < 中心高≤500mm 或 100kW<额定功率 ≤500kW 的各类电动机 4.中心高>500mm 或额定功率>500kW 的各类 电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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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防 爆 电 泵 (2302)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用于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 使介质以一定流量和扬程 (或压力) 传输的各类电驱动的泵产品。该类 产品由电驱动部分和泵同轴连接而 成。 |
防爆电泵 | 1.额定功率≤15kW 的各类电泵 2. 15kW<额定功率≤100kW 的各类电泵 3.额定功率> 100kW 的各类电泵 |
不包括驱动电机与泵体 在结构上各自独立,两者 之间借助皮带等传动方 式通过现场安装组成的 成套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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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防爆配电装置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 防爆配电装置类 | 1.配电箱 (柜 ) | |||||||
类产品 ( 2303 ) | 功能,用于作为电源或连接在电网 上以接受和分配电能、 改善电源质 量和进行电源变换以使用电设备得 到所需电能的电气装置 (含作为Ex 元件使用的此类产品) 。 |
产品 | 2.动力检修箱 3.接线箱 4.接线盒 5. 电源 (箱 ) 6.滤波器 (箱 ) 7.功率补偿装置 8.整流器 (箱 ) 9. 电源变换器 (切换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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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防爆开关 、控 制 及 保 护 产 品 (2304)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用于通过就地、远程手动控 制或通过传感器检测自动控制电路 分断与闭合,实现用电设备的开启、 控制及过电流、过电压、过热、短 路、断相、接地等保护功能的产品 (含作为 Ex 元件使用的此类产品)。 |
防爆开关、控制及 保护产品 |
1.开关 (箱、柜 ) 2.按钮 (盒 ) 3.断路器 4.控制柜 (箱、器、 台 ) 5.继电器 6.操作 (箱、 台、柱 ) 7.保护器 (箱 ) 8.保护装置 9. 司钻台 10.脱扣器 11. 司机控制器 12.调速控制装置 13.断电器 (仪 ) 14.遥控发射器 (接收器) 15.斩波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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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防爆起动器类 产品 ( 2305 )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用于在较大用电设备 (通常 指电动机) 起动过程中通过采用降 压、补偿或变频等技术手段以减少 起动电流对电网的影响并降低起动 过程中对负载的冲击,使电网和机 械系统得以保护的产品 (含作为Ex 元件使用的此类产品) 。 |
防爆起动器类产 品 |
1.起动器 2.软起动器 3. 变频器 (箱 ) 4. 电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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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防爆变压器类 产品 (2306)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实现电压、 电流变换的能量隔离传输设备,或 用于电压、 电流测量的互感器类产 品。他们通常具有初级线圈、次级 线圈和铁芯 (磁芯) 结构 (含作为 Ex元件使用的此类产品) 。 |
防爆变压器类产 品 |
1.移动变电站 2. 变压器 (箱 ) 3.调压器 4.互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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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防爆电动执行 机构、电磁阀类产 品 (2307)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用于安装在管路系统中进行 阀门的开关或阀位控制的执行机构 及其电气部件 (含作为Ex元件使用 的此类产品) 。 |
防爆电动执行机 构、电磁阀类产品 |
1. 电动执行机构 2. 阀门电动装置 3. 电气阀门定位器 4. 电动阀 5. 电磁阀 6. 电磁铁 7. 电磁头 8. 电磁线圈 9. 电截止阀 10. 电切断阀 11.调节阀 12. 电/气转换器 13.制动器 14.推动器 |
不包括列入特种设备管 理目录的电磁阀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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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防爆插接装置 (2308)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用于在馈电系统中提供电缆 与电缆、 电缆与用电设备之间快速 连接或断开的联接器、插销/插销开 关 ( 含作为Ex元件使用的此类产 品 ) 。 |
防爆插接装置 | 1. 电联接器 2.插销 (含插头、插座 ) 3.插销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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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防爆监控产品 (2309)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用于监控系统中的音视频采 集、显示、报警、控制和数据传输、 后台数据处理的电气装置 (含作为 |
防爆监控产品 | 1.摄像机 (仪 ) 2.云台 3.监视器 4.监控 (分) 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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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元件使用的此类产品) 。 | 5. 中继器 6.传输接 口 7.视频服务器 8.显示器 (仪、屏、箱 ) 9.计算机、工控机 (含附件) 10.声光 (语言、信号、静电 ) 报警装置 (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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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防爆通讯 、信 号装置 (2310)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用于完成信息传递的通讯系 统和信号装置中,实现发信、信号 接入、转换、传输、联网、接收、 显示/播放等功能的设备 (含作为Ex 元件使用的此类产品) 。 |
防爆通讯、信号装 置 |
1.对讲机 2.扬声器 ( 电喇叭) 3. 电话机 4.播放器 5.话站 6.基站 (基地台 ) 7.交换机 8.光端机 9. 汇接机 10.信号耦合器 11.放大器 12.分配器 13.扩展器 14. 网络 (线路) 终端 15. 隔离器 16.音箱 17.打点器 (拉点器 ) 18.信号装置 19. 电铃 ( 电笛 ) 20.通讯接 口 21.信号器 (仪、箱 ) 22.指示器 23. 网络接入器 24. 网桥 (桥接器 ) 25.驱动器 |
不包括利用基站进行无 线信号传输的手机(手持 机 ) 等移动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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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网关 27.发讯机、接收机 (器 ) 28.信号 (光电、数据 ) 转换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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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防爆空调 、 通 风设备 ( 2311 )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用于现场环境空气的温、湿 度调节设备和通风设备 (含作为Ex 元件使用的此类产品) 。 |
防爆空调、通风设 备 |
1.制冷 (热) 空调或机组 2. 除湿机 3.风机盘管机组 4.风机 5.暖风机 6. 电风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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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防爆电加热产 品 (2312)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用于对环境空气或液态、气 态介质 (或其容器、管路 ) 进行加 热以实现保温、升温功能的用电设 备 ( 含作为Ex元件使用的此类产 品 ) 。 |
防爆电加热产品 | 1. 电加热器 2. 电暖器 3. 电加热带 4. 电伴热带 5. 电加热棒 6. 电热板 7. 电加热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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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防爆附件、Ex 元件 ( 2313 )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通常须与电气设备或系统一 起使用。 |
防爆附件、Ex 元 件 |
1.穿线盒 2.分线盒 3. 密封盒 4. 隔爆外壳 5.挠性连接管 6. 电缆引入装置 7.填料函 8.塑料风扇 ( 叶 ) 9.接线端子 10.端子套 11.管接头 12 绝缘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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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防爆仪器仪表 类产品 (2314)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用于进行现场数据记录、数 据采集和数据传输的仪器仪表类产 |
防爆仪器仪表类 产品 |
1.采集器 (箱 ) 2.计数器 3.编码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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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 含作为Ex元件使用的此类产 品 ) 。 |
4.解码器 5.读卡器 6.识别器 7.标识卡 8.识别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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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防 爆 传 感 器 ( 2315 )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用于感知现场各种物理量变 化的敏感元件、 电路、结构件及外 壳组成的传感器产品 (含作为Ex元 件使用的此类产品) 。 |
防爆传感器 | 1.光电传感器 2.速度传感器 3.温度 (湿度) 传感器 4.状态传感器 5.声 (光 ) 控传感器 6.热释 (红外) 传感器 7.张力传感器 8.烟雾传感器 9.堆煤 (煤位) 传感器 10.触控传感器 11.撕裂传感器 12.跑偏传感器 13.风门传感器 14. 电压 ( 电流 ) 传感器 15.倾角传感器 16.磁性 (霍尔 ) 传感器 17.馈电传感器 18.接近开关 (传感器 ) 19.延时传感器 20.开停 ( 急停) 传感器 21.物料传感器 22.位置 (位移、行程 ) 传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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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安全栅类产品 (2316) |
适用于和爆炸性环境中的本质安全 型产品相连接以进行电能传输、信 号传递或通讯的本安关联设备。该 类产品安装于安全场所或由其它防 |
安全栅类产品 | 1.齐纳安全栅 2. 隔离安全栅 3.安全限能器 (模块) 4.安全耦合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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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型式保护, 能够对传递至爆炸性 环境中的能量或信号进行有效限制 或隔离。 |
5.本质安全电源 | |||||||||
100. 防 爆 仪 表 箱 类产品 (2317) |
适用于爆炸性环境,具有防爆安全 功能,用于显示数据的装置。该产 品由内装计量仪表、连接或控制电 路、结构件及外壳组成 (含作为Ex 元件使用的此类产品) 。 |
防爆仪表箱类产 品 |
1.仪表箱 2.仪表盘 3.仪表柜 4. 电度表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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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家用燃气器具 ( 3 种 ) 1.不包括在移动的交通运输工具中使用的燃气器具; 2.不包括专门在工业生产及工业楼宇等工业过程中使用的燃气器具; 3.不包括将燃气、太阳能、热泵等能源利用方式结合在一起,且不能单独使用的燃气器具。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
101.家用燃气灶具 ( 2401 ) |
用本身带的支架支撑烹调器皿,并 用燃气燃烧的火直接加热烹调器皿 的家用器具: 1. 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kW 的燃气灶; 2. 额定热负荷≤5.82kW 的燃气烤箱 灶和燃气烘烤灶上的燃气灶部分, 且 灶 的 单 个 燃 烧 器 额 定 热 负荷 ≤5.23kW; 3.额定热负荷符合上述 1 、2 规定、 电的总额定输入功率≤5.00kW 的气 电两用灶具的燃气灶部分; 4. 电的总额定输入功率≤5.00kW 的 集成式燃气灶 (集烹饪、吸排油烟、 烘烤、消毒 (保洁) 、贮物等两种 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集成式组 |
家用燃气灶具 | 1. 台式燃气灶 2.嵌入式燃气灶 3.燃气烤箱灶和燃气烘烤灶上的燃气灶 4.气电两用灶具的燃气灶部分 5.集成式燃气灶具的燃气灶部分 |
1.适用标准: GB16410 2.不包括: ( 1 ) 燃气烤箱、燃气烘 烤器; (2) 燃气饭锅; ( 3 ) 沼气灶; (4) 便携式丁烷气灶; ( 5 ) 以醇醚等非城镇燃 气为燃料的灶; (6)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 7 ) 室外环境使用的燃 气灶 (室外是指:会直接 受到风吹、雨淋、日晒等 气候类型影响的 自然环 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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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器具) 的燃气灶部分,且燃气灶 部 分 的 单 个 燃 烧 器 额 定 热 负荷 ≤5.23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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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家用燃气快速 热水器 (2402) |
通过水、气联动装置启动燃气燃烧, 利用燃烧的热量快速加热通过热交 换器内流动的水的器具,且符合以 下条件: 1.额定热负荷不大于70kW; 2.仅有提供生活热水功能。 |
家用供 热水燃气 快速热水器 |
1.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 2.冷凝式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 3. 室外型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 |
1.适用标准: GB6932 2.不包括: ( 1 )燃气容积式热水器; ( 2 ) 家用供暖燃气快速 热水器; ( 3 ) 家用两用型燃气快 速热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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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燃气采暖热水 炉 ( 2403 ) |
采用燃气密闭式燃烧的热量快速加 热通过热交换器内流动的水以用于 采暖、或采暖和生活热水两用的器 具。且符合以下条件: 1.额定热输入小于等于70kW; 2. 最 大 采 暖 工 作 水 压小 于 等 于 0.3MPa; 3.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C; 4.采用大气式燃烧器或风机辅助式 燃烧器或全预混式燃烧器。 |
燃气采暖热水炉 | 1.燃气采暖热水炉 2.冷凝式燃气采暖热水炉 3.家用供暖燃气快速热水器 4.家用两用型燃气快速热水器 |
1.适用标准: GB25034 2.不包括: ( 1 ) 自然排气烟道式、 室外型器具; (2) 容积式器具; ( 3 ) 在同一外壳内采暖 和热水分别采用两套独 立燃烧系统的器具,包括 两者有共同烟道的器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