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 【发文字号】公告2023年第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2月23日 | 【实施日期】2023年2月23日 |
【法律类别】濒危野生动植物 | 【效力层级】国际条约与协定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9届缔约方大会于2022年11月14—25日在巴拿马举行,会议对《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做出若干修订,并调整了一些物种标准命名。根据《公约》秘书处2023/015号通知,现将修订后的《公约》附录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濒管办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