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24年第2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2月26日 | 【实施日期】2024年2月26日 |
【法律类别】商品归类法规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第一批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I)
序号 |
归类决定编号 |
税则 号列 |
商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1 |
Z2024-0001 |
0904.2200 |
碎干辣椒 |
辣椒圈、辣椒丝、辣椒丁、辣椒粒 |
该商品为辣椒属植物果实(无论是否具有辛辣味)切成的辣椒圈、辣椒丝、辣椒丁、辣椒粒。生产工艺:辣椒清洗后,切成圈、丝、丁或粒等破碎形状,再进行干制后制成。 |
该商品为破碎的干辣椒,未超出《税则》子目0904.22“已磨”的商品范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0904.2200。 |
2 |
Z2024-0002 |
3105.9090 |
活磷钾 |
无 |
该商品是由促生、分解磷钾化合物类细菌(胶冻样类芽孢杆菌、枯草芽孢杆菌、解淀粉芽孢杆菌三个菌种的复合菌)与氮、磷、钾等营养物质复合而成的液体制剂。该商品有效活菌数≥20亿/ml,总养分(N+P2O5+K2O)含量16%~18%,pH值5.5~8.5,杂菌率≤15%。 用途:具有直接或间接改良土壤,恢复地力,维持根际微生物区系平衡,降解有毒、有害物质等作用,同时补充植物所需的氮、磷、钾等营养元素。 使用方法:溶于水稀释后可用于微喷、滴灌、冲施、沟施、穴施、灌根等。 |
参考现行有效的行业标准《复合微生物肥料》(NY/T 798-2015),该商品符合标准中复合微生物肥料产品(液体剂型)的技术指标要求,属于复合微生物肥料,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3105.9090。 |
3 |
Z2024-0003 |
3824.9999 |
腐植酸钾 |
25Kg/袋 |
该商品外观为黑色颗粒状。 生产工艺:褐煤磨粉,加入氢氧化钾在反应池中充分反应,所得液体经烘干后制得。 成分含量:氮0.59%、磷(以P2O5计)0.14%、钾(以K2O计)2.53%,总养分(N+P2O5+K2O)3.26%。 主要用途:用于石油钻井泥浆稳定剂、工业污水处理剂和土壤调理剂等。 |
参考现行有效的行业标准《矿物源腐植酸有机肥料》(HG/T 5602-2019),该商品的总养分(N+P2O5+K2O)含量不符合标准中矿物源腐植酸有机肥料的技术要求,不属于肥料。该商品属于其他税目未列名的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化学产品及配制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999。 |
4 |
Z2024-0004 |
8504.5000 |
共模电感 |
XFR、MRS |
该商品是一个由塑料外壳、金属脚引、2个绕线线圈和铁芯构成的四端器件,安装在电动汽车充电线控制线路板上,用于过滤共模的电磁干扰信号。 当有共模电流流经线圈时,由于共模电流的同向性,会在线圈内产生同样的磁场,而增大线圈的感抗,使线圈表现为高阻抗产生较强的阻尼效果,以此衰减共模电流,达到滤波的目的。 |
根据《税则注释》关于品目85.04项下商品的描述,并参考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电工术语 电的和磁的器件》(GB/T 2900.83-2008)关于电感器的定义,该商品属于电感器,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504.5000。 |
5 |
Z2024-0005 |
8517.7990 |
光发射模块 |
无 |
该商品是专用于光纤通信设备中的光通信用光发射模块,主要包括光发射模块和光发射次模块。按照其电光的调制方式分为直调制、电吸收调制(EA)、马赫-曾德尔调制(MZ);按照其封装形式分为软带管脚(FPC柔性电路板)、塑封、金属封装。 主要功能是对电信号进行电光调制,产品的设计、技术参数和指标仅满足光纤通信设备和系统对光发射器件的要求。 |
参考现行有效的行业标准《SDH光发送/光接收模块技术要求》(YD/T 1199.2-2002)、《10Gbit/s同轴连接型光发射组件(TOSA)和同轴连接型光接收组件(ROSA)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第1部分:10Gbit/s无制冷TOSA》(YD/T 1812.1-2008)、《SDH光发送/光接收模块技术要求-2.488320Gb/s光发送模块》(YD/T 1111.2-2001),该商品为光纤通信设备或系统中的光通信用光发射或光发送模块,属于光通信设备的专用零件,根据《税则》十六类类注二关于设备零件的归类原则,符合税目85.17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517.7990。 |
6 |
Z2024-0006 |
9021.3100 |
人工膝关节系统组件(股骨髁假体) |
950015 |
该商品为人工膝关节系统组件(股骨髁假体),属于人工膝关节系统的组成部分(由股骨髁假体和胫骨垫片组成),由符合行业标准《外科植入物-骨关节体锻、铸件 钴铬钼合金铸件》(YY 0117.3-2005)规定的铸造钴铬钼合金材料制成,作为骨水泥型膝关节假体使用,适用于膝关节置换。 |
参考现行有效的行业标准《外科植入物-骨关节体锻、铸件 钴铬钼合金铸件》(YY 0117.3-2005),该商品为人造关节的组成部分,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9021.3100。 |
注:本公告所述《税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税则注释》是指《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