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字号】发改区域规〔2024〕22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2月23日 |
【实施日期】2024年3月1日 |
【法律类别】减免税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 效 性】2024年3月1日起生效。 |
发改区域规〔2024〕227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