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0号(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15:40: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419次   打印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
 公告2024年第4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0日
实施日期:
 2024年04月10日
法律类别:
 中国—巴基斯坦
效力层级:
 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公告2024年第40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0日 【实施日期】2024年04月10日
【法律类别】中国—巴基斯坦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0号(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巴基斯坦地理坐标北纬31°53'10.3"、东经73°41'28.4";北纬31°53'10.0"、东经73°41'10.8";北纬31°52'48.5"、东经73°41'11.5";北纬31°52'48.9"、东经73°41'28.8"四点连线所在范围内符合我国检疫卫生要求的水牛胚胎输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