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发文字号】公告2024年第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4月10日 |
【实施日期】2024年5月1日 |
【法律类别】中国-中南美洲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 效 性】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厄瓜多尔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厄瓜多尔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协定税率,2024年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附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