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 申报与通关法规目录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1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21:25:00  来源:海关总署官网  浏览:153次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1号( 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报行为,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货物申报项目“启运日期”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

      将“启运日期”的填报要求由原“填报装载入境货物的运输工具离开启运口岸的日期”调整为“填报入境货物离开境外第一个装运口岸的日期。

      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其中,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填报向海关计算机系统传送申报数据的日期。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填报向海关递交纸质报关单的日期。

      一份报关单包含的货物对应不同启运日期的,填报其中最后一个启运日期。”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7月9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货物“启运日期”填报要求的公告.pdf


    相关推荐
    没有更多了...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