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增设崇左市爱店口岸药材进口边境口岸有关事项的通知(药监综药注〔2022〕61号)
发布时间/2022-06-20 18:00:00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浏览/69次   打印
发布部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海关总署办公厅
发文字号:
 药监综药注〔2022〕6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6月20日
实施日期:
 2022年6月20日
法律类别:
 药品
效力层级:
 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增设崇左市爱店口岸药材进口边境口岸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监综药注〔2022〕6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口岸药品检验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爱店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为进一步规范爱店口岸药材进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爱店口岸的关区代码为7225。
  二、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爱店口岸进口药材的备案工作时,使用已启用的登记备案专用章。
  三、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建立进口药材备案和口岸检验的工作关系,规范开展爱店口岸进口药材的备案、组织口岸检验工作。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辖区内的进口药材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进口药材备案和口岸检验的信息化水平。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海关总署办公厅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