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为生产急需原料,我公司临时使用国内购买的原料顶替原应保税进口的料件,但二者规格、用途等都是一样的,价差也很小,甚至比保税原料还要贵,因为事前未经海关同意,请问海关是否仍要处罚?答:根据国务院2013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加工贸易手册设立、外发加工备案、深加工结转申报、余料结转申报、核销申报等海关手续,不再属于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下发的行政审批......
日期:2016-06-23 09:53:01 阅读:1936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