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案评 > 出口退税争议及刑事辩护
上海兰迪海关部最新动态及与海关业务有关的最新资讯
假自营真代理模式下,代理出口企业的退税风险
发布时间:2024-07-12 19:08:00  作者:吴武铃     浏览:153次

一、案件背景

图片4.png

宁波Y公司与香港J公司和L公司,签订的是售货合同,并从香港公司收到了货款,宁波Y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宁波税务局申请的出口退税。但是,宁波Y公司与临海H公司,双方之间同时签署了两份协议,一份是《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另一份是《产品购销协议》,但注明“仅供商检”。

最终,宁波税务稽查局对宁波Y公司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认为Y公司构成了外贸出口“真代理、假进销”的违规操作,对宁波Y公司已获取的出口退税款2500万元予以追回。

税务局出具的处理决定,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二、假自营真代理的出口退税风险

1. 假自营真代理的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第二条,规定了假自营真代理的情形。

图片5.png

宁波Y公司的出口业务就属于第三点规定的情形,即“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

2. 假自营真代理的后果

根据国税发〔2006〕24号第三条规定,若申报出口退税的主体从事的是“假自营真代理”业务,则已退的税款应予以追缴,并处骗取退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甚至还会对出口企业停止半年以上的出口退税权。

这就是为何宁波税务局出具决定书,对宁波Y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款进行追回。

 

三、相关建议

既然假自营真代理模式下存在出口退税的税务风险,为何代理出口企业还要以自己的名义申报出口退税呢?实践中,有些代理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目的是为了做大规模、以便进行融资,或者获取当地的财政补贴,又或者增加企业的收入(代理费)等。

对代理出口企业而言,又该如何规避出口退税的风险呢?兰迪税务律师提供如下建议:

1. 如果定位只是代理的角色,则只负责报关和提供资金周转,而不以自己的名义去申报出口退税;

2. 如果有其他的考量因素,一定要以自己的名义申报出口退税,应对生产企业提供的备案单证进行严格的审查,因为实践中很多企业因备案单证不符,最终被税务局追缴已退的税款。同时,应当避免从事“四自三不见”业务。

3. 还应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与出口退税款损失相关的赔偿条款,即使未来被税务局追缴出口退税款,也可以通过风险转移的方式降低损失。

4. 最后,还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若未来产生纠纷,可能会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等方式来解决,此时书面证据对案件的审理至关重要。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责任律师:
吴武铃/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三证
  • 标签:
  • 出口
  • 退税
  •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一、人物简介吴武铃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2011264192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领域为境内外财税法、国际投资与贸易、股权架构设计等。二、教育背景中南大学,会计硕士中南大学,会计学三、执业经验吴武铃为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三证。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CFO,外派到乌克兰和塔吉克斯坦等国家,负责项目的端到端管理与财税内控建设;擅长用法律、财税与内控思维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业务领域: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税收争议解决、出口退税、股权交易、重大争议解决等法税服务。四、业绩代表财税法领域:·为某医学科技集团搭建境外红筹架构提供法律和税务服务;·为某家族企业提供法律尽调,并为境外架构搭建提供法律、税务、资金流动等咨询;·为宁波某企业印度子公司提供财税尽职调查、转让定价、内控管理等服务;·协助湖北某公司申请印度NSR反倾销审查;·为上海某企业提供国内与国际财税咨询服务(包含数字税、税收筹划等);·为某客户应对希腊税务稽查提供税务咨询服务;·为巴西某公司在中国的交易出具与源泉扣缴税相关的法律意见书;·为英国某公司收购成都某公司提供财务与税务尽职调查服务;·为深圳某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内部审计服务,并提供相关法律与财税建议;·参与四川某企业关于印度服务税纠纷的仲裁案,该案最终取得胜诉;·为东莞某管理委员会提供财税咨询服务;·协助代理广东某龙头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刑事辩护(侦查阶段);·代理某会计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刑事辩护(法院阶段);·代理江西某公司的海关行政复议(因出口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管理);·协助深圳某供应链企业应对与出口退税相关的税务检查服务;·协助深圳某公司应对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务检查服务;·协助深圳某公司调整股权架构,并出具法律与税务方案;·为深圳某医药企业提供与买单出口相关的出口退税法律与税务合规服务;·为山东某农产品企业提供关于出口退税的法律与财税服务;·为多家中资企业的印度子公司提供财税咨询、税务合规服务;·受邀为深圳市税务师协会、中国税务师协会、新则等平台分享法律财税知识。 国际投资与贸易领域:·为广东某公司提供大宗贸易(矿石进口)交易相关法律服务;·为阿拉山口市某进出口企业审查哈萨克采购合同;·为俄罗斯某客户出具与外汇、股权代持相关的法律意见书;·为科特迪瓦客户出具律师函并与对方谈判,并挽回损失近百万元;·代理爱尔兰某公司与中国供应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终为客户获得近百万元的赔偿款;·为新加坡某公司与中国供应商的合同纠纷提供仲裁服务;·代表美国某公司通过谈判向违约的中国供应商催回欠款近一百多万元;·为其他近40家外国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包含起草采购合同、委托开发合同、出具律师函等;·为浙江、东莞、山东等多家中资企业提供印度、香港和新加坡公司注册服务;·为广州、深圳等多家企业提供印度与越南商标注册、商标异议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为东莞某企业提供与出口退税相关的常年法律与财税顾问服务;·为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股权架构搭建、框架协议、采购合同起草与审核等法律服务;·为深圳某有限公司提供劳动咨询、劳动用工制度建立、厂房租赁纠纷咨询、各类合同起草与审核、知识产权维护等法律服务;·为乌鲁木齐某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含合同审查、风险防范建议;·为深圳某有限公司的印度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含合同审查、风险防范建议;·为某金融科技公司的印度子公司提供审查代持协议与服务合同、律师函催收欠款等法律服务。五、荣誉资质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税务师资格六: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 联系电话
    15338783879
  • 电子邮箱
    wuling.wu@landinglawyer.com
  • 执业证号
    1440320201126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