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见的情况是,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中,不含特许权使用费,但货物明显存在以下情况:含有或使用了专利或专有技术、附有商标、含有著作权内容等。
二、一旦被海关质疑,如果不能说明上述没有包括在商品价格中的费用,与进口货物无关,则将被海关认定为应当计入完税价格的费用。
三、出现上述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可被认定为漏报,严重情况是被认定为故意瞒报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