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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用物项证的问题
    提问时间:2021-03-02 14:50:27  提问用户:138****7450  浏览:1549次

    用户提问:

    在化工公司工作,出口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小苏打)海关编码28363000到缅甸,货值30多万,出口的时候客户要求改变了目的国家,也就是没有报到缅甸,当时没多想就改变了目的国家改到韩国,公司销售系统领导通过审批后发货到目的地。现在海关缉私查到说是走私,没收了手机,当事业务人员被海关扣押没超过24小时,做过笔录,体检,说是会立案。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会是行政罚款处罚还是刑事判罚,这个是公司责任还是业务员个人负刑事责任,烦请给说的具体一下,谢谢。

    海关律师回答:

    涉及伪报偷逃定向证。刑事立案概率大。公司行为概率大。但是公司行为不等于个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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