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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加工保税区物料后进口
提问时间:2020-03-18 17:59:19 提问用户:139****4072 浏览:1701次
用户提问:
你好,我司为注册于保税区(保税区1)的企业,先将本企业从另外一个保税区(保税区2)购买的物料委托第三个保税区(保税区3)内加工企业加工后,销售给境内区外公司,请问这种情况下,再保税区3内的企业加工完成后,货物是否要运回我司在保税区1的仓库后才能卖给国内企业?直接从保税区3运往国内企业是否有不合规的问题?谢谢!
海关律师回答:
大原则上是可行的。操作细节上有一些合规要点。根本点是如实申报。详情与主管海关联系,或者
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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