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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口货物被判定固体废物的异议
    提问时间:2021-11-02 10:12:05  提问用户:133****3560  浏览:1211次

    用户提问:

    我司进口一批氧化锌混合物,在连云港海关因氯含量偏高被判定为固体废物,经我司多次委托各检验机构对货物取样摸底检测,与海关的检测结果差异较大,海关的检测主含量与杂质含量均有与货物不符,我司对海关样品是否污染表示怀疑,要求重新取样送检验机构做固废鉴定,但被海关拒绝,我司是否有权要求重新取样鉴定?

    海关律师回答: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有权申请复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要进一步帮助,请联系兰迪律所海关部。电话0755-25327077。注明来自海关律师网的网上问答栏目,方便提高沟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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