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程序上,建议如实与海关交流、沟通,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争取多人同包裹的事实得到认可,从而按照相应的人数适用“自用合理”的判断标准;
二、实体上,根据物品的具体情况,争取适用行邮税补征税款,避免按货物办理进口手续;
三、友情提醒:参见 封海滨:从国外托运行李回国不知道这个注意事项,分分钟损失“几个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