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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備已過監管期的加工業務
    提问时间:2022-02-08 15:14:12  提问用户:139****6078  浏览:590次

    用户提问:

    你好,我司於綜保區內,設備已過了海關監管年限 1、是否可接區外企業的非保品的加工?此加工費是否需照章徵稅? 2、是否可接區內一般納稅人試點企業的非保品加工?若可以,是否仍開立零稅率發票?是否需照章徵稅? 3、過了監管年限的設備還需要做解除監管的作業嗎?

    海关律师回答:

    您的问题,可以在以下规定中找到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6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8号 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委内加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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