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会员登录
/
注册
法律服务
简体
/
繁体
手机版
English
走私刑事辩护
关税纳税争议(征免 商品归类 估价 原产地)
海关扣货与行政处罚争议
海关现场应急处置咨询
首页
关于我们
网站发布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处罚决定
归类决定
单耗标准
小视频
法律服务
全站检索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发布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说案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律师网
>
在线互动
>
详情
EAR直接产品规则
提问时间:2022-03-01 18:21:34 提问用户:159****0489 浏览:690次
用户提问:
EAR直接产品规则中,在排查相关物项是否是特定技术或者软件的直接产品时,如何在实务上去判断,产品是不是,特定技术或者软件的直接产品?美国商务部有没有相关的举例?比如,技术或者软件是以什么形式承载在产品里面,就算是这个技术或者软件的直接产品!?有没具体可以借鉴的认定方法,谢谢!
海关律师回答:
如需具体法律帮助,请联系兰迪律所海关部。电话0755-25327077。注明来自海关律师网的网上问答栏目,方便提高沟通效率。
我要提问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发表留言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回复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