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报关,拆分小件宜以快件监管方式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对货样、广告品(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征出口关税的、需出口收汇的、需出口退税的除外),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每一出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对上述以外的其他货物,按照海关对出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
具体的问题建议通过电话0755-25327077联系专业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