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
报关行在申报报关单时,将A企业名称的18位信用代码/10位海关代码申报错成B企业的代码,但是企业中文名称是正确的。申报出税单后,发现错误,A企业系统没有此票单的税单。经查询税单在错误代码的B公司系统上。
后续报关单经过了改单,将错误的18位信用代码/10位海关代码都按照正确的修改好了。但是正确的A企业仍然查询不到税单。
后续用了错误公司B的系统支付了海关税金,现正确的A公司无法抵扣此票进口报关单的增值税。错误B公司系统上打印出来的税单上显示的企业名称又是正确的A公司的名称,因此也不能去抵扣。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操作,如何去抵扣增值税
海关律师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贵司报关单经历过修改程序,对于当前出现的税金支付系统信息与更改后的报关单信息未同步的问题,建议实践中,联系支付平台和申报地海关咨询如何实现税单信息和报关单信息同步,从而实现税金支付信息统计的准确及企业相应的税金抵扣需求等。如贵司使用的是单一窗口支付平台,可联系单一窗口和申报地海关咨询如何在后台更新等流程。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