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是指农业农村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依法对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范围的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管理签发的证明文件。对应的海关监管证件代码是"S“,需要注意的是海关申报时,填写在报关单”随附单据“栏目,不是报关单”许可证号“栏。
法规依据:根据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第416号(关于发布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2022年)及优化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措施的公告)的规定,进出口的农药应在我国取得农药登记,进出口农药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对农药的质量负责,出口的农药还应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进出口实行名录管理。农药进出口通知单实行一批一单管理,即进出口一批农药,办理一份农药进出口通知单,对应一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农药进出口通知单有效期3个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
以前已经出口的几票货,编码报错了。因为正确编码涉及监管条件S,海关要按照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来处罚。海关说许可证件和许可证的释义不一样。我们也查了,这个放行单是属于行政确认不是行政许可。海关的说法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