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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发加工业务中,对承揽企业的要求
    提问时间:2020-04-30 15:34:23  提问用户:604***4@qq.com  浏览:1830次

    用户提问:

    您好,我是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因订单量多,现欲将产品外发至区外的企业加工。因原料小麦受配额管制,入区综保区的时候可以不提供配额证,但是外发加工出区到承揽企业时是否有配额证的要求?区外承揽企业是否要求必须有加工贸易小麦配额,才能够接受外发加工业务?盼回复,谢谢!

    海关律师回答:

    一、外发加工需要由委托方办理相应手续并向海关提供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保函。按照加工贸易监管的一般原则,此时,是否能够提供配额证,决定了保证金数额的大小。

    二、承揽企业不存在提交配额证的问题。其承揽加工的货物所有权,属于委托方。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由委托方承担。 承揽方的主要义务是配合海关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并重新公布)(备注:根据第四十四条,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综合保税区,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4号  关于加工贸易监管有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并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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