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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类争议
    提问时间:2023-05-29 22:57:21  提问用户:133****1665  浏览:6308次

    用户提问:

    我司于2022年4月份进口两票货物,在进口货物前向口岸海关提交进口货物资料、样品,经海关技术中心检测后,口岸海关根据检测结果出具盖有签章的归类认定书。遂我司以其给出的HS编码报关,申报后,报关单布控查验,海关查验货物后认为给出的归类问答书有误,便与企业进行归类磋商,但未达到一致意见。于2022年10月海关主动发起报关单修改并让企业限期缴纳相应税负否则缴纳滞纳金,但重新认定的税号较之前关税增加36%,企业无奈只好接受。但到今年5月,口岸海关又认为曾经作出的归类有误,给出了新的HS编码,并让企业补税,新给出的税号较之前关税又增加25%,至此,企业需缴纳的关税由之前认定的4%增至65%,企业这边能作何对策?去年4月份抽取的样品一年后复验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海关律师回答:

    你好,你所描述的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建议通过电话0755-25327077或微号:customslawyer2005联系兰迪海关业务团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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