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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内部转移定价
    提问时间:2023-06-20 08:48:25  提问用户:186****1628  浏览:240次

    用户提问:

    我司向国外内部分公司采购零部件,其价格按公司规定采用内部转移定价策略,只按标准成本定价,未有一定比例的利润加成。请问在海关进口如实申报时,特殊关系填报“是”,价格影响填报“是”,是否会导致海关对价格构成的疑问,分公司没有利润加成是否不合规?

    海关律师回答:

    你好,根据描述和《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规定,进口报关单上“特殊关系确认”填制“是”,“价格影响确认”填制“是”,根据审价办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贵司转移定价只包括产品成本,未包括合理的利润,需向海关主动补税。

    关于关联公司的转移定价问题需依据具体的情况分析,建议通过电话0755-25327077联系兰迪海关业务团队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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