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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进境的旧机电商品能否免提交装运前检验证书和进口许可证
    提问时间:2024-09-30 15:55:08  提问用户:wen***nling@easttop.com.cn  浏览:43次

    用户提问:

    您好,暂时进口用于在展览会使用的旧机电设备,向海关以“展览品”的方式申报进口时,是否可以免于提交装运前检验证书、进口许可证和3C证书?

    海关律师回答: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145号进口未列入《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旧机电产品,无需实施装运前检验。收用货单位凭《旧机电产品进口声明》(见附件4)及相关必备材料向口岸机构申报。列入《检验监管措施清单》内且属于“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复进口”“国内转移复进口”4种特殊情况旧机电产品进口时,收用货单位凭《免进口特殊情况声明》(见附件5)及相关必备材料向口岸机构申报。

    根据《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六条,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务部负责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申请的审批工作,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进口许可证》(见附件1)的发证工作。


    我国对机电产品实行分类管理,即分为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自由进口三类。是否可以免于提交装运前检验证书及《进口许可证》,可参照以上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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