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账保证金缴纳方式,商务部、海关总署、银监会于2007年9月5日在2007年第71号公告中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可以现金、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台账保证金。所以你厂可以采取保付保函的方式。有关商务部、海关总署、银监会公告2007年第71号 关于台账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有关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台账保证金)的规定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加工贸易管理类”项下“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法规目录”,可以用发文号或法规标题关键词在网站检索框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