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想从国外带些日常用品回国,我看了海关法的规定,有提到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请问如何判断自用,海关法中的这一规定是什么意思?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64条“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