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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客走私是否经过2年就不再追究了?
发布时间:2016-11-15 10:23:23     浏览:2104次
问题描述:
问:您好,几年前没有固定工作时帮人从香港带货回深圳,前后大约做了1年多时间,都是些电子产品。后来有了固定工作就不做了,请问如果追究起来,2年前的水客行为现在会追究责任吗?
兰迪海关部-:

问:您好,几年前没有固定工作时帮人从香港带货回深圳,前后大约做了1年多时间,都是些电子产品。后来有了固定工作就不做了,请问如果追究起来,2年前的水客行为现在会追究责任吗?

答:根据《刑法》,对多次走私普通货物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累计偷逃税额不构成犯罪的,应执行《行政处罚法》关于2年的追诉期限。如果构成犯罪的,适用走私普通货物罪法定最高刑对应的20年追诉期限。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