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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购买的药品可以邮寄回国吗?
发布时间:2019-12-05 08:00:00     浏览:80395次
问题描述:
问题描述:您好,我长期患有慢性肠胃病,据说国外有一种肠胃药比较有效,我孩子想从国外购买一个疗程的药寄回来,我想试试看,大约价格有100多欧元,请问能寄回来吗,海关是否允许?谢谢。
兰迪海关部-:

问题描述:您好,我长期患有慢性肠胃病,据说国外有一种肠胃药比较有效,我孩子想从国外购买一个疗程的药寄回来,我想试试看,大约价格有100多欧元,请问能寄回来吗,海关是否允许?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个人自用药品在规定限值范围内可以邮寄进境。按照海关规定,对于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延伸阅读: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第三十九条 从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药品,免予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进口手续,海关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从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出库或出区进入国内的药品,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手续。

经批准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料药、药材,免予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进口手续,其原料药及制成品禁止转为内销。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口的,移交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海关予以核销。

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