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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进口短少,国外卖家补货的话,办理进口手续有哪些要求?
    发布时间:2021-06-10 11:10:00  浏览:1277次
    ┃ 问题描述:
    ​ 您好,我们公司进口了一批原材料,到货以后发现少了很多,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让卖家补货过来还要交税吗?卖家已经承诺免费补货了。手续要怎么办呢?
    兰迪海关部-费云:


    兰迪海关部:您好,您所表述的这种情况属于无代价抵偿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出口关税。但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口应当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向海关申报办理无代价抵偿货物的进出口手续。在办理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提交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原进口货物税款缴款书或者《征免税证明》;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海关认为需要时,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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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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