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 Rule)按制造类型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技术和软件的直接产品,二是工厂或工厂的主要设备的直接产品。根据你的描述,第一种情形不符合你的产品,所以主要是看第二种情形是否符合。第二种情简单来说就是:美国境外任何工厂或工厂的主要设备生产的产品,无论该工厂或工厂的主要设备是在美国或美国境外制造,只要该工厂或工厂的主要设备其自身属于归类在ECCN 3D001、ECCN 3D991、ECCN 3E001、ECCN 3E002、ECCN 3E003、ECCN 3E991、ECCN 4D001、ECCN 4D993、ECCN 4D994、ECCN 4E001、ECCN 4E992、ECCN 4E993、ECCN 5D001、ECCN 5D991、ECCN 5E001、ECCN 5E991 下的软件或技术的直接产品,则其生产的产品将受外国直接产品规则的管制。
回到你的这个问题,尽管你的产品是由非美国原产、不受EAR管制的技术或软件,并且在中国制造,但如果生产该产品的工厂或工厂的主要设备满足上述情形,你的产品将可能受外国直接产品规则的管制。
外国直接产品规则是一个复杂的实践性的问题,涉及产品供应链、生产、制造流程等多种因素,这里只能简单进行分析,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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